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0  13: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具体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纪委反映。

联系人:毛小波,联系电话:0578-2292298。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docx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