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32Y/2024-56233 成文日期 2024-03-0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3-08  09: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在省税务局和金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着力推动税收现代化。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集体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机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崇尚法治、重视法治、运用法治的意识。积极推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宪法宣誓、微信考法、税收宣传月普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等活动,提高干部学法热情,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中的牵头抓总职能,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税收工作的大局,加强统筹协调、一体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税收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述法评议制度,对领导干部学法、执法、普法、守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税费并重,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稳落细,助推经济持续恢复、回升向好。深化以税辅政,积极开展经济运行、政策效应、区域比较、重点行业等税收分析,有力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聚焦风险防范,坚决严厉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行动,深入推进“精准监管”与“精诚共治”有效对接,实现打防治并举。着力优化服务,在全市打造“下沉式”服务网点超1000个,总量全省第1,升级10个小呼中心,切实提高涉税咨询和业务办结效率,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聚焦重大战略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服务共同富裕,与磐安县人民政府签订全省首个以税收助推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建设的合作协议,支持磐安打造山区“共富”样板新图景。全力服务自贸区发展,持续深化全国首创的“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数字化改革”模式,积极探索市场采购无票免税便利化申报和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联合财政、海关等部门成功获批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为金华“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贡献税务力量。

(五)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开展涉及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减免、行政复议、营商环境等专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向市政府提报清理建议1条。推动出台《金华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进一步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税费服务和征收管理新格局。

(六)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要求,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原则,坚持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队伍建设为基石夯实基础,抓好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提高新录用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将练兵比武作为重要抓手,为税务干部持续聚势赋能;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公职律师人数增加至26人。以执法行为为重点优化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办理,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抓好 “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实,积极推进“说理式执法”,提升执法力度温度。以部门协作为手段推动共治,推动与金华市检察院初步磋商形成深化涉案企业税务合规协作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税院数字化“三链协同”项目,与上海松江、江苏苏州、安徽宣城联合探索构建G60科创走廊“税+”合作品牌,在破产事项、跨区域争议纠纷调解等方面先试先行,提升执法质效。

(八)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有力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最大程度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新获评省级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11家,推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争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完善涉税涉费诉求及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社保缴费争议处理机制,并在义乌市局开展试点。深化行政复议规范性建设,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开展复议诉讼形势分析,强化“以案治本”功能,有效化解涉税争议,反哺税费政策、征管和服务的进一步规范。

(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四责协同”集成监督工作协同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优化并落实日常防、常态纠、定期督的常态化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执法过程问题早发现、快纠正、促改进,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常态长效。依法积极支持及配合人大常委会、政协、纪检等部门做好相关监督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十一)有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创新。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要求,压茬推进13个“揭榜挂帅”项目试点扩围,其中“三三智税”服务项目入选全省营商环境“微改革”项目库,被评为全国“信易+”应用典型案例。持续加大成品油整治力度,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加快实现“成品油综合智治”数字化多跨场景应用对接,促进油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率先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代开专票试点,推动我市运输业数字化转型,助推物流业降本增效。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人才结构尚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高质量建设的需要,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税收协同共治格局有待深化,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税务执法方式有待优化,涉税纠纷源头治理能力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2024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思路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迭代法治税务工程为抓手,为浙江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为金华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

(一)围绕“政治忠诚”提升站位。强化政治保障,落实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要求,继续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完善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围绕“规范执法”夯实基础。注重前端审核,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法治监督制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注重过程管控,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深入开展说理式执法,落实税务执法“首违不罚”,让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合理行政、尽责执法的要求体现到每一个具体的执法行为之中,增强执法力度温度。注重事后处置,规范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坚持“以案治本”,在纠纷化解环节回头审视,既要查找执法瑕疵、纠正个案偏差,更要举一反三,查补制度漏洞,形成规范执法的闭环。

(三)围绕“中心工作”争创亮点。积极推进共富实践,找准在助力共同富裕上的政策、征管、服务等方面工作切入点,高站位、多点位探索实践,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群众有感、可示范推广的税收支持共富标志性成果。深化税检、税院协作,强化公益诉讼事前预防,推动税务与法院在破产、执行、诉讼等领域更深层次协作。持续推动《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落地落细,不断探索内外协作共治的新方式新方法,力争探索成功一个、推广应用一个,不断提升金华税务税费服务和征管水平。

(四)围绕“锻造队伍”提升素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培养,在扩基数和精培养上双管齐下,深入推进公职律师项目负责制和团队化运作,提升公职律师办案能力和综合法律服务能力,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提升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以“为实战、讲实用、重实效”为原则,将业务培训与共性问题集中调研、疑难问题实战研讨等方式相结合,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本领,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整体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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