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610695Y/2024-56208 成文日期 2024-03-0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0: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在省市局党委及名胜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营造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现将区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决扛牢抓实主题教育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质,系统培育法治思维方式,依托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学习。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优惠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树立正确税收绩效观,圆满完成本年组织收入工作。强化税收收入分析,剖析税源发展态势,发挥“以税咨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有关收入分析报告获名胜区党工委书记肯定性批示。

二是规范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梳理区局权责事项清单,做好动态调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托下沉式办税服务体系,推广网上办和掌上办,区局全年保持综合网办率全市第一,重点事项掌办率全市领先的优势。

四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涉税任务,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五批109项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开展“微笑志愿共话税惠春风”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措施落地生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推进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依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进一步体现税收法定原则,促进区局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二是积极参与长三角税收征管一体化。执行长三角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助力建立更加公平的区域税收执法环境,更好服务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

二是畅通纳税人参与决策路径。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开展“万名党员进万企”等活动,倾听纳税人建议,跟进纳税人需求,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2023年累计走访纳税人286户,征集意见建议8个,收集问题36个,均解决到位。

三是把好行政决策审核关口。在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内部事项前听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专业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降低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2023年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合同审核36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累计开展“首违不罚”自查1次,执法公示自查2次,案卷评查1次,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情况摸查1次,有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规范开展非强制性执法工作。开展欠税及小规模纳税人超标等非强制执法项目,做到力度与温度并具。2023年通过欠税风险提醒与约谈警示完成清欠4户。开展小规模纳税人超标提示提醒52户,提醒户数占应提醒户数及登记户数占应登记户数比例均达100% 。

三是稳步提升税务干部执法能力。强化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组织税收执法风险专题培训1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岗位权限配置上从严把关。加大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强度,圆满完成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考试通过率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依法应对制度。完善区局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依照申报征期应急预案、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开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依照区局涉税舆情管理办法加强涉税舆情处置,维护税收事业发展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突发事件处置,严格划定突发事件应对责任分工,提升审时度势、把关定向能力,做到科学预见、果断决策、迅速行动、争分夺秒,赢得主动,确保应对目标明确、方向正确、执行准确。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顺利完成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创建。推动税务执法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完成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创建,践行“枫桥经验”,打造“青轻”矛盾调解工作室,面向纳税人开展分级分类的个性化服务,做到服务不缺位、争议不搁置、矛盾不上交,做好涉税纠纷的预防与处理。

二是积极推进涉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景区分会建设,定期向会员单位送政策、问需求、优服务、解难题,于源头处预防纠纷。规范开展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组织新修订行政复议法集中学习1次,参加公职律师行政复议实训1场,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凝聚行政权力监督合力。全面深化党内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开展违规经商办企,违规吃喝等专项整治活动。2023年累计发送家庭助廉短信76人次,发放家属助廉倡议书62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化“纪税协作”走访区管委会派驻纪检组2次,依法接受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社会监督,聘请税收特约监督员5名,举办座谈会2次。

二是强化税务执法内控监督。创新推进疑点源头治理,以杜绝累错累犯为目标,组织常态化防控,建立“以查促控”工作闭环。将季度性内部督察和执法专项督察相结合,做好执法风险点通报及整改“回头看”,形成稳定可预期的税务执法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以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赢得纳税人缴费人的理解与信任,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税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4条,办税大厅公告栏公开信息1117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深入融入“社会共治”基层治理格局。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基层共治创新实践,为名胜区域网格管理与基层治理APP提供税务视角,将税收基础事项管理融入共治机制,2023年累计入格税费管理服务事项3项。

二是创新建设信息化税收收入预测体系。立足当前收入预测工作堵点,建立收入预测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2023年完成税务端初步改造,为后续扩范围推广奠定基础。基于局内收入预测体系实施成效撰写的项目专报先后获省、市局“一把手”肯定性批示。

三是持续优化升级智慧办税服务厅。整体优化智慧办税厅数据集成功能,在二级处理中心构建办税行为模型。迭代升级机器人系统,通过闸机刷脸获取进厅纳税人身份和绑定企业信息,开展智能化分类引导。更新大厅智能政策库,优化一体机运行系统,升级完善可视化在线辅导,实现全程“无接触”“零距离”办理。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政治高度提升法治政府工作站位,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开展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评议。深化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常态化运行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法治税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把握区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方向和前进节奏。2023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精确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把握不够系统、深入,对非强制性执法宽严并济、法理相融的执法实践不够扎实充分,精确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队伍作用未充分发挥

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参与税收工作的程度不够深入,整体尚未形成体系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在执法风险防控、税收普法宣传、内部执法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对行政管理权的内部监督有待加强

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力度分布不均。相较而言,行政管理权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尚未能充分满足税收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区局将继续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任务,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强化“两权”监督制约,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

二是持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与监督精准度。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培养与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纵深推进“三项制度”,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丰富非强制性执法实践,完善税务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着力提升行政管理权内控监督能力,保障“两权”规范运行。

三是探索建设公职律师工作机制。为公职律师工作提供规范化制度支撑,开展公职律师在省市局、法律顾问单位、法院等多平台的实训培养,探索建立量化评价体系,划定年度“必选动作”,激励公职律师履职尽责。

四是大力推进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广泛传播。紧抓国家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等法治宣传契机,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助力纳税人、缴费人切实感受“法在身边”,自觉做到“与法同行”。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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