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总局、省局具体部署,拓宽提升税收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现代化行稳致远。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及“第一主题”。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制,常态化运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机制。法治杭州建设专项考核走在全市前列。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2023年全市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8430.1亿元。高效推进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有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023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620.85亿元。围绕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外贸经济等新形势、新问题,紧盯“专精特新”、独角兽、个体户等市场主体,开展调研。协同联动亚组委和相关部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构建“跨税种服务亚运”长效协调机制,组建亚运服务专家团队,实地走访涉亚企业96户次,累计服务亚组委80余次。
(四)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做好合法合规性审核,2023年清理全文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高质量完成1300余件地方涉税文件的审核反馈,涉及内容包括支持共同富裕、降本减负、服务高质量发展等等,助力打好杭州“经济翻身仗”和“亚(残)运攻坚仗”,助推杭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的出台、施行为契机,逐步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共治机制。
(五)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提前预防风险。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结合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要求,制定《杭州市税务系统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实施方案》,将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6个业务事项纳入推行非强制性执法。健全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智税联防”团伙虚开风险数据管理机制。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省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系列文件要求,抓好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规范争议处理流程和方法,提高争议处理效率。2023年依法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23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丰富“枫桥经验”税务实践化解涉税争议,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共17个单位被正式命名为浙江税务系统2023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 (分局、办税服务厅)。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优化内部会商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核,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2023年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
(十)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创新推出“申报纳税缴费一类事”,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等22项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再提供财税直连、多报合一、十七税合并申报等多项增值服务。“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覆盖全部主要办税缴费事项。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立足杭州发展大局,优化税费政策落实机制,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全力支持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为打造一流的税收法治建设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