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09: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庆元弘兴进出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1126MA2E3B9N5Y):

根据海关出口报关单数据,你(单位)存在出口贸易取得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我局濛洲税务所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庆税濛限改〔2024〕217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相关文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庆税濛限改〔2024〕217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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