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4088Y/2024-56270 成文日期 2024-03-14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需求的意见征询公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需求的意见征询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17: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公示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评分标准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年3月19日 17:30 前

2、意见递交方式: 修改意见或建议书请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递交(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省税务局何小奇收),并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4、联系人: 何小奇      

5、联系电话: 0571-85270956  

6、联系邮箱:  hexqi@163.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修改意见、建议和事实依据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必须出具本人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材料,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库。  

五、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本单位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联系。

附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需求.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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