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82002610128D/2024-56255 成文日期 2024-03-1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7: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在省局、金华市局和义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坚持依法治税,深化法治理念,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以“八五”普法建设为抓手,全力助推我局法治建设实现新跨越。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及时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先后通过党委(扩大)会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等形式,对主题教育四大方面41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每周发布重点工作提示,做到提示清、任务明、行动快。列计划、定专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活动,组织党委班子以及22名支部书记前往国际商贸城、李祖村等地进行现场教学。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23年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各项税费收入并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始终将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平时的重点工作,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未经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对外发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重大资金使用)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等各项制度,明确决策范围、议事规则、保密纪律,把全市税务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现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依托以“党员联摊”、“亲清驿站”、“源头分流”、“刚柔并济”、“云端服务”为核心的基层税收治理体系,实现基层税务机关重大税务案件零发生、办事零次跑、征纳零纠纷、信访零越级、干部零违纪。商城税务分局已通过省局的实地验收,命名为全省税务系统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

(二)对相关案卷材料予以保存。我局严格将各类文书分门别类规范性存放,让作出的各项行政行为有据可查,以便日后查阅。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专门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我局涉税舆情应急工作机制,营造税费工作良好舆论氛围,避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注重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沟通协商机制,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受理包括义乌市数字城市信息管理系统(96150)、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66财税服务热线系统、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等多渠道咨询投诉案件。义乌税务12366是浙江省唯一的区县级12366远程坐席团队。2023年,12366热线咨询团队全年累计接听热线48206个,转办12366工单3494件,处理义乌市数字城市信息管理系统工单308件,浙江省统一政务平台工单3273件,事项按期办结率100%,未产生舆情风险。畅通纳税人行政救济渠道,依法依规按时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并充分听取上级部门与法律顾问的意见,为征纳双方构建平等的对话平台,维护纳税人权益,实现税收普法与执法、纳税人知法与守法成效最大化。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平台的作用,根据省局编制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持续做好行政处罚信息、欠税公告、税收收入统计、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栏目的信息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畅通受理渠道。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设置专人处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电话,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优化审查流程,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审核环节落实到位,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关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综合统筹线上线下渠开展税收宣传。2023年度,聚焦税费政策解读、纳税服务提升等主题,共推送微信信息317条,新闻报道在各级媒体共刊发198篇。

(五)注重监督保障。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网站维护不到位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认识和能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深化智慧税务服务中心建设。我局不断完善中心软硬件设备终端功能,积极对接浙科信息有限公司,在电子税务局中新增特色业务模块,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业务需求,探索全业务、全流程网办。我局充分发挥智税中心多维教学、远程协助、应急兜底办税模式的优势,确保纳税人“一站式”办结涉税业务。

(二)强化“智慧办税服务指数”应用。致力打造智慧办税服务体系,通过对全市税收大数据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多维度考量涉税服务的便利化、人性化、智能化水平,创新推出“智慧办税服务指数”。指数由网办率、社会化网点覆盖率、远程辅导率、智能设备使用率以及好评率五个指标构成,通过细化分析子指标增减变动的原因,精准定位纳税服务的薄弱环节,实现以“算法”找到“方法”,以“指数”优化“服务”。同时通过指数分析有效提升12366本地涉税咨询热线接通率和社会化网点覆盖率,全年综合接通率99.74%,得到了纳税人缴费人的一致好评。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上一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2023年度我局每季度召开1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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