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3589049308N/2024-56161 成文日期 2024-02-2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4: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在市局和金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治税,深化法治理念,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推进税收法治化,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论述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周一夜学、全员培训等活动,不断强化干部法治观念,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税收法治实践有效关联起来,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更优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各项税费收入。我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聚焦税收工作主责主业,扎实做好收入预测分析和规划统筹,确保税收收入的均衡性、匹配性、可持续性。全力推进各项税费政策落实,积极落实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积极协调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做好启运港退税电子信息系统对接和企业端业务辅导,实现“即报即审即退”,顺利完成金华市本级第一笔启运港退税流程,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未经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对外发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明确作出重要行政决策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相关审查,对于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事项,不得做出决策。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定程序规定》,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程序,决策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杜绝独断决策的现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等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与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统筹推进,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认真落实全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我局正常工作秩序,保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23年,我局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纠纷,畅通纳税人缴费人投诉渠道,建立健全纳税人缴费人利益表达、沟通协商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缴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2023年共计发生12366投诉平台325件、稽查转办投诉16件、浙江税务好差评投诉平台15件、政务服务好差评投诉平台9件,我局通过“蓉英工作室”的“为民办好事,让民好办事”的品牌理念,运用“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工作方法,及时认真地处理投诉工单,并向投诉者及时有效地反馈。认真学习新的《行政复议法》,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做好税收行政复议办理工作和行政诉讼的参诉应诉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的税务行政行为。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开信息公示。根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等文件的要求,2023年我局通过公示平台对1300条行政许可和82条行政处罚信息等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实现政务公开零距离,我局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对外公开网站等途径,第一时间向纳税人公布近期的税务政策和税务事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通过税费指挥舱高效整合多平台数据,构建基础管理、风险管理、纳税服务、法制内控等多个方面监管服务模型,对全辖区内12个税收网格、7万余户企业实施精准监管。全力落实数电票上线推广工作,完成数电票扩围3.1万户,扩围率、纯数电率达96.1%和94.26%。税费一体化创新项目有突破,历经全市两次集中办公攻坚和省税务局领导调研指导,新增12个模块中,已完成6个模块的开发与试点应用和5个模块的优化提升,同时已列入2024年省税务局非税处自主创新项目。税种联动管理项目获肯定,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联动管理项目参与自贸区创新案例和全省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评比。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季度开展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我局法治建设指导思想和意见,对相关法治工作进行集体决议。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评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齐头并进,不断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一是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以全市“一盘棋”为重心,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主动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强化经济税源分析,发挥以税辅政作用,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坚持落实好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职工防范风险能力,提升法治理念及法治素养。同时依托“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宪法日”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加强对纳税人的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税企群、办税服务厅等普法平台作用,加强税收法治宣传。创新开发智能化宣传渠道,识别纳税人需求,开展智能推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