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8MB1614960X/2024-56409 成文日期 2024-02-0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1: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在省市局党委和滨江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稳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融入税收实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树牢“税费皆重”理念,保障区域发展坚强有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优化“政策找人”推送路径,根据时间节点、人员身份和推送内容“三点定位”靶向受众。扎实以税资政,调研分析报告获各级领导批示肯定。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持续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2023年,区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需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2023年,经事项征集、立项论证、集体审议,区局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常态化,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实行公职律师梯队培养,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合同审查、信访投诉疑难案件处理等工作,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对执法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执法随意性,精准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深化省政府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运用实践,推动开展共治创新实践。结合核心风险排查口径,梳理形成各类业务指引,降低执法风险。紧紧围绕普法宣传决策部署,建立“1+N”线下阵地体系,成功创建2023年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不断健全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应对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妥善解决,专项工作平稳落地。稳扎稳打做好舆情防控,积极加强与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的对接联系,结合实际报送网络舆情风险点以获取外部门支持。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广开信访渠道,高效接访处访,全力化解矛盾,规避风险隐患。2023年,共接收各类信访件1325件,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深化运用“枫桥经验”,依托“蓝精灵”服务品牌,突出“数智”优势,打造兼具力度与温度的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并获浙江税务系统2023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命名。转型升级实体权益保护中心,依托原信访举报中心,增加税费问题调解功能,促进基础税费争议立行立办,达成“诉求收集-快速响应-及时反馈”的24小时内办结的闭环。以业务部门骨干、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主体,组建矛盾争议调解专业团队,分级分类设定疑难事项标识,对“急难愁盼”类问题,及时转专业团队会商处理,有效解决矛盾争议。主动前移关口,预防潜在矛盾:针对已办结事项,联动辅导下步关联业务,实现“纳税人迁移事项”等4大类7小项关联业务的“前瞻式”提醒;针对可网办的来厅办理事项,在申报期前对办税员前置推送网办指南,减少“网上可办但不懂办”情形。不断畅通法律救济渠道,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相关案件应对工作,抓好落实税务行政调解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数智综合监督机制,实现多层级防控闭环,打通内外部监督链条,持续完善指标体系,抓好数据运用,深化扎口管理成效,助力各项税费优惠落实到位。持续加强对涉税审批、物资采购、涉税中介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优化数智监督做法,相关经验获评“清廉滨江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区局被推荐为杭州市清廉机关“红雁清风”培树点,并纳入浙江省“清廉税务建设示范单位培育备案名单”。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2023年,区局已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条(网站发布,不含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均已按规程和政策办理,按时办结率为100%。

(九)全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持续推进深化征管改革基层实践,高质量完成省局两个“揭榜挂帅”试点项目,协定待遇后续管理项目纳入省局智慧驾驶舱项目。作为全省首家非居民跨境缴税试点单位,畅通非居民纳税人跨境缴税全链条,项目纳入总局管理创新项目并向全国推广。创新推出征管数据“AI质检”有效夯实征管基础质量,实现强化风险控制前提下的征纳双向减负。创新土增税“培训%2B实训”团队审核模式,提升清算质效,可清算项目100%完成。高质量开展风险管理,针对区域较集中的出口退税和软件退税升级监管举措,出口退(免)税风险管理案例获评全市优秀案例一等奖。迭代升级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电子化管理平台,软件退税闭环式精准监管项目入选省局指导创新项目。参与杭州市局智慧办税创新项目,拓展延伸数字化管理链条,实现办税服务厅办税智慧分流、智慧画像、智慧分析,优化纳税人缴费人现场办税体验。稳步推进数电发票推广,新办纳税人实现全量纯单轨上线。

(十)加强和完善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持续加强法治领域党的建设,积极推行党政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及时调整更新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常态化运行带动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要求,按规做好领导干部述法评议等相关工作。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系列活动,拓宽宣传广度,推进时间深度,推动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税收实践有机结合,不断提高用创新理论指导税务实践的能力,推动全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持之以恒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守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精准高效落实优惠,加强纳税人标签管理,提升“政策找人”精准度。升级智能语音机器人,变政策单向推送为双向智能问答,促进减负增效。聚焦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深化“滨税助飞”专项行动,进一步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发力优化税务执法

继续优化执法方式,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强化非强制性执法措施落实,推动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实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定 ,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在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将“三项制度”的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拓展普法宣传阵地,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宣传,促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2024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