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4MB1615218H/2024-55797 成文日期 2024-01-3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5279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为目标,重点围绕温州市瓯海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升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公开,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秉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公开原则,在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网站瓯海区税务局子栏目公开22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明确受理的范围、受理的程序、受理的方式、反馈的方式等,同时对依法公开作出积极回应。本年度未转存政府资讯公开申请书,已受理依申请公开资料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水平。

(四)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明确我局内部工作任务、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与职责分工。落实“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主动公开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将监督保障机制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纳税人的信息需求,区局涉税信息公开工作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政策文件的掌握有待深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有关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工作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各个环节衔接配合不够,可能存在办理逾期、信息细节错误、不能按时限发布应公开事项的风险,需要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推动。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自身问题,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二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把主动公开的信息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布,方便纳税人办税;三是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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