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2MB16152933/2024-56249 成文日期 2024-01-3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4: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局法治税务建设,为高质量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从以下十个方面报告2023年度区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将法治思想融入到开展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领域。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结合主题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区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各项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开展税收执法行为、化解涉税争议矛盾的能力,全面提高区局依法治税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3年,区局在坚持税收法定的原则上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进一步加强税费征管协同,做好税收收入统筹工作。持续关注辖区内经济变动情况,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税种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常态化开展税收预测和收入分析研判,进一步摸清底数、落实监管,实现全年税费收入平稳增长。

二是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区局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全局减税降费落实工作。在实施五措并举的基础上,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工作,成功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清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凡出台文件先行进行审核,从源头上防范违法文件出台。全面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机制。

二是构建税费协同共治新格局。认真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克服部门壁垒、数据差异等带来的信息共享难题,力争推动信息共享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化,构建“税务+N”的税费共治新格局。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重大税务事项均按照区局相关规定依法依程序集体审议和决策。注重发挥局内公职律师、外部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证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行柔性执法。推进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等六项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贯彻实施,在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前提下,区分税收违法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

二是推进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发挥“三项制度”规范执法、防范风险的重要作用。日常加强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紧盯问题、压实责任,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提前制定各类应急预案,逐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处理处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区局防范化解本地区重大风险责任。2023年,区局办税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等方面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二是加强舆情监控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区局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动态调整区局舆情联络员队伍,夯实舆情管理工作开展基础。抓住关键节点、关键人员,提前介入开展专项舆情意识教育培训,从源头防范内部舆情风险发生。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权力救济机制建设。公开税务违法行为检举途径、税务干部违纪举报途径、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途径,对投诉事项分类受理、处置和反馈。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缴费人争议较大的信访或投诉案件,及时准确研判争议焦点,努力把税费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

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贯彻“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内涵,打通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矛盾处理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区局纳税服务科和税源管理三科成功创建浙江税务系统2023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构建起了“源头预防、快速化解、总结优化”的闭环工作机制,通过事前“未诉先办”、事中“以诉促管”、事后“举一反三”三道流程实现了矛盾快速化解。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强化内外监督。对内,加强对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纠治“四风”问题的监督,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打造风清气正新风尚。对外,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着力构建纳税服务新体系。以智慧办税为主线,开辟并持续优化“智慧主厅、智税定制厅、共治微厅”纳税服务新体系。深化建设集“咨办宣”于一体的“智税中心”,充分运用电子工单,形成“接收-流转-处理-反馈”的云上管理闭环,精简业务流转,提升办税效率。

二是稳步推进数电发票推广上线。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成立数电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组织保障和机制建设,迅速筑强数电发票上线推广基础,稳步推进数电发票试点扩围。2023年,数电发票扩围率达98%,实现了纳税人“无感”体验数电票上线。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和推进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下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

2024年,区局将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高质量抓好组织税费收入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征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二)健全行政执法内控机制建设

分析和排查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发生的风险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大内部管控力度,健全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内控机制自我防范、自我发现和自我纠错的作用。

(三)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

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运用,优化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争议解决在一线,有效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干部参加法律相关资格考试。通过组织法治大讲堂、组织法律知识学习等方式激发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全面提升干部综合法律素养,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税收法治人才队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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