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2MB1615058Y/2024-55889 成文日期 2024-01-3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8: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58号,邮编:311600,电话:0571-6472106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持续完善线下办税服务厅办税信息动态更新,并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条,均由相关单位提供有效数据,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过网站统一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形成客观全面、完整的信息公开体系,促进政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和行政诉讼复议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本单位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变化发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进行了及时调整并予以公开。

(四)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2023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以条例为依据、以群众需求为向导,把公开理念和要求进一步体现在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现有网站、宣传栏、报纸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开媒介,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提供更便捷的渠道。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才的培养、激励和管理,有计划地开展相关培训,形成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专业化队伍,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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