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31G/2024-55865 成文日期 2024-01-3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栏目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2633/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207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93259,传真:0578-22935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等政务公开主阵地,及时主动公布税收政策、税收数据等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消息443篇,关注用户达5.9万人;广泛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辅导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机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强化跨科室研究会商、信息共享,着力确保信息公开复文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托法制等相关科室研究分析申请诉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我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办理9件(其中2件为2022年结转办理),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按期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要求,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把控信息公开质量,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实现对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全流程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门户网站专人定期巡检机制,及时处理内容未及时更新、错链、断链、错别字等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加强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培训,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建立新媒体信息发布互查机制,通过随时看、抽查看等保障措施,确保严格落实新媒体账号更新频率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难点重点问题。实施“实时通报+季度晾晒+半年考核”制度,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不规范不准确现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系统绩效考评范围,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确保全市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4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3

6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干部队伍不稳定,存在因岗位调整、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公开不及时现象;二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具体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不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审核发布制度,落实通报晾晒制度,压实发布审查责任,提升公开准确性、规范性。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在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身平台的基础上,在省级、央级媒体上更加主动发声,讲清税费政策、讲好税务故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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