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1615103M/2024-55832 成文日期 2024-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景宁栏目(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227/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县团结西路55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810812,电子邮箱:zjlsjng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景宁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立足税收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和决策部署,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一)认真落实主动公开。2023年度,景宁县税务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结合工作重点要点,主动公开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及时在网站上更新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公众参与栏目信息,全面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台账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合法合规。2023年,景宁县税务局收到并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负责人,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监督协调等工作职责。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机制,及时结合工作动态、人事调整、工作需求的变化,准确更新各栏目政务公开信息。

(四)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税务总局、省市局有关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管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中国畲乡APP、“小蓝说税直播间”等渠道及时、准确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做好相关流程和保密规范的日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正常有效运转,信息公开符合规范和考核标准。定期按照要求对各项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景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大力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有关股室和地方宣传部门的联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在新形势下,积极适应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从群众角度出发,探索更加便利有效的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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