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2589048065W/2024-55848 成文日期 2024-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jinhua/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69号,邮编:321000,电话:0579-82309016,传真:0579-8230901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关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2023年,未有纳税人就公开税务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区局实际工作情况,大力推进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开内容:机构概况(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职能),税收执法(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执法信息、税收征管信息),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主动公开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各环节工作效率,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和处理工作,力保为申请人做好服务工作。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抓信息公开质量,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结合区局工作实际,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优化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公开审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审核环节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办税服务厅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推进钉钉征纳沟通平台、纳税人学堂、新媒体等新渠道建设,利用现代化手段有效推送各种最新税务通知、税收政策,通过短视频、微电影等方式,使税法宣传更有效率,方便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纳入区局绩效考核,明确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体系,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监察,避免出现公开内容过时、错误等情况。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婺城区税务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全部用到钻研税务业务上,没有能够很好协调行政、业务统筹推进;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缺少流程化和标准化的信息发布程序;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待提高,缺少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

针对出现的问题,区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规范程序,加强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考核,健全机制,切实推动公开工作迈入规范化、标准化新阶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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