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23MB1614952E/2024-55822 成文日期 2024-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057/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东路378号,邮编:313300,电话:0572-5120702,传真:0572-51227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公开质效,科学规范、稳妥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求,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有关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统一公开口径、明确办理时限、畅通公开途径,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税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大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通过完善渠道建设、规范过程管理、建立完备台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工作,提高办结效率,充分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1件,已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维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严格按制度实行逐级审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完成自然人敏感信息的脱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高度重视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维护,规范设置公开指南、目录、制度、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进一步落实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增强主动公开内容的可靠性、丰富性和时效性。同时,依托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设施,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协同有效、推进有序。按要求主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等,多渠道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尽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的信息需求,涉税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渠道还不够畅通,新媒体宣传质效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接下来,县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面、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