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2MB1615015Y/2024-55894 成文日期 2024-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2: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文件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霞晖大道220号,电话:0577-63489222,邮编:325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省市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聚焦涉税事项公开,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和服务公开水平持续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洞头区局办公室稳妥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的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60条,其中欠税公告4期、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12期、其余内容公示4期。本年度,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推送行政许可323条,实施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事项15条,实施行政强制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未引发行政争议情况。

(三)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市局政务公开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对外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部门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电子和纸质邮件或者直接到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等多种渠道提交申请。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按照税务总局、省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回头看”,并根据省市局要求对检索发现的“错敏字”等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注重对纳税人、缴费人的隐私保护。

(五)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我局无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浙江省税务局网站进行。抓好平台的日常建设和维护,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及时公开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税费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的作用,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

(六)加强工作督查

由纪检组、办公室、法制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过错,严肃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2

2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还不够高,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和方式,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强化主动公开信息的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变更的各项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绩效考核、日常通报、督察督办等抓手,提高区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质量,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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