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2MB16152502/2024-55767 成文日期 2024-01-2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8: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栏目(/col/col10212/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东路292号,邮编:323900,电话:0578-6618130,传真:0578-661813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有效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青田县税务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网站上更新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公众参与栏目信息,全面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全部对外公布,明确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定期对各栏目进行检查更新。同时进一步开发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征纳沟通平台、直播等,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定期对各项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办公室牵头梳理各股室须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和覆盖面有待扩大;三是公开时效、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改进。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加对税务干部关于政务公开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使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信息公开范围上拓宽广度和深度。三突出重点内容,继续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税收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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