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02MB16151979/2024-55772 成文日期 2024-01-2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20 来源: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勇担使命、砥砺前行,狠抓落实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党委会、局务会议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把“学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始终。2023年,南湖区税务局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依法决策,优化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二)全面加强党对税务的政治引领作用。准确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强化党团联动“大书记带小书记”行动,逐项推进“4+1”目标任务,以主题教育引领各项税务工作。4名干部获评全省税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四百佳”标兵。全力配合省局第六巡察组工作,确保真查真改到位。打造集“穗”税务文化展厅、文化长廊、职工书屋为一体的“共享式”党群服务阵地,获评市级工会职工书屋。以“党建晾晒站”“南税党建书记说论坛”为抓手,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形成“凤税先锋”“南湖桥”等支部品牌。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组织收入提质增效。聚焦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坚持应收尽收,2023年,区税务局组织税费收入243.4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38.27亿元,社保费收入52.74亿元,非税收入39.9亿元,为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财力支撑。持续做好经济税源运行分析和退税减税政策效应分析,发挥参谋辅政作用,为南湖区“制造强区”和“两大主平台”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撰写税收分析4篇,获得批示3次。

(二)税费优惠“直达快享”。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和优化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决策部署,加大对重点行业税收支持力度,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已有统计数据,2023年共落实降本减负各项优惠共计22.24亿元,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为企业纾困解难增强发展信心。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政策落实中纳税人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迅速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答或提出针对性措施,对需要上级部门予以明确或指导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三)探索办法精诚共治。探索建立“税务+街道”“税务+部门”的协同共治机制,由区政府牵头出台《南湖区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平稳运行。在嘉兴市范围内首创《税费服务及税费争议协调办法》,有效防范和化解多起重大涉税争议,获得市税务局局长肯定性批示。围绕社保费统模式改革目标,顺利实现社保费统模式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

(四)发挥优势助力发展。将税收工作融入区域发展大盘子中统筹开展,积极响应南湖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除险保安、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业务骨干入驻旧城改造工作小组,提供长达三个月涉税辅导,多次获得地方政府领导肯定。配合区政府开展企业失信“清零行动”,对可修复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降低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不良率。1名干部被评为“浙里最嘉”营商环境最优市成绩突出个人。

三、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法、用法,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在加强自身依法行政能力的同时,也为下属和家人做好表率,随时敲响法纪警钟,自觉维护党员领导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出的一份力量。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将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法治学习,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深入开展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一是强化法治学习。每月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在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策。三是切实履职到位。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将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法治学习,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形成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健全税务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对重大税费执法(决策)事项依法实行集体审理,进一步防范执法风险,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一般应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

(二)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认真落实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推行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并在政府网站对权力清单进行公示。严格按照税务行政许可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不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对本单位负责的税务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研究和清理,经清理,2023年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一)健全税务法治监督体系。积极开展税收执法风险跟踪防控,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强化税收执法风险防范,2023年通过浙江税务网格化内控平台开展日常风险应对,通过内控监督平台提醒执法过错3条,发起陈述申辩3条,均为无责任过错。

(二)落实首违不罚工作制度。落实长三角“首违不罚”及告知承诺制度。深入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打造“免罚+教育”的柔性执法模式。加强应用“首违不罚”智能判辅助工具,定期下发“首违不罚”疑点数据并开展整改工作,确保“首违不罚”清单统一、准确、高效执行。

(三)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墩苗”计划,2023年开展“墩苗夜学”活动,成立四大专业团队,探索自上而下“领学”、制度配套“促学”,知行合一“践学”等机制。2名干部入选省局人才库,在市局大练兵大比武中取得较好的成绩。落实信访、舆情、网络安全等高风险领域的排查处置工作,1名干部获评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网评工作突出表现个人。坚持党建带群建,不断壮大群团工作实力。团委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开展“团聚新青年”思政沙龙、“培根铸魂强信仰 青春敢为话担当”五四主题团日,展现青年干部风貌。

六、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2023年,南湖区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税务人员执法规范性不够、对税费政策掌握程度不深等问题。2024年,南湖区税务局将继续秉持奋勇向前的担当精神,以促进遵从为目标、柔性执法为先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强化执法内控和监督,深入推进构建“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

(一)在党建基础夯实上下功夫。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构建“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不断强化党支部阵地建设,建立“1+N”党支部建设品牌矩阵。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整合监督资源、统筹监督力量,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内部监督网络,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争在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再上一个台阶。

(二)在职能作用发挥上出实招。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收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进一步增强收入匹配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多维度挖掘税收大数据背后的经济税源底账,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强化税收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主动对接党委政府部门,按需打造更多更好更准的分析产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加强税费种征管工作,全面提升税费征管质效。将“五措并举”贯穿出口退税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出口退税监管服务新机制。扎实做好全国统一新电子税务局上线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

(三)在服务水平提升上求实效。围绕“智慧税务”建设总目标,将办税服务厅改造为设施配置更合理、功能分区更合理、智能程度更高的新一代“无窗式”智慧办税厅。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力争2024年度满意度调查圆满完成。充分发挥征纳沟通平台和征纳互动平台优势,健全税惠政策信息标签化推送机制,实现“一企一政”精准推送。深入挖掘“红船税务智囊团”和税满“e”服务中心两大纳税服务品牌的潜力,开展南湖特色税收政策宣传活动。

(四)在税收协同共治上开新局。持续推动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在南湖区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税费服务和税费争议协调机制作用,全域创建“枫桥式”税务所。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四精”为导向,夯实数据基础、征管基础、执法基础,完善“一体式”系统监管机制。构建“3+2”链条式督察新模式,推动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进行。通过“事前告知预警、事中介入提醒、事后扫描督察”筑牢内部控制基石,结合“整改严肃问责、长效规范运行”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范税收征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