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2589048065W/2024-00240 成文日期 2024-01-2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4: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坚决维护税法权威,统筹推进税收工作。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婺城区经济稳步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理论水平

切实加强局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领会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统一思想和行动。局党委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带头一以贯之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引领作用”。保持正风肃纪常态化,不定期开展私车公养、礼金礼卡等专项检查,强化党建工作,加强与地方党建部门的沟通,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

(二)健全制度机制,打好法制税务的基础

1.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区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局党委领导下牵头区局的依法治税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常态化、专题化的法治学习和宣传。重大问题由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持续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以“一把手”为组长,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实现区局重要事项的民主集中制管理。实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实施年度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各领导班子成员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2.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审批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对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不再实行审批,也不变相进行审批。2023年,我局实行行政审批的税务事项只有一项。

3.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明确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以“权责清单+信息表+流程图”的形式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今年十一月份,我局在市局领导下,对公示权责及项目情况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认真组织税费收入,坚持应收尽收。根据婺城区纳税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税收计划,开展税收分析监控,用好用足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开展正常的税费申报,确保按照既定目标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税惠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纪检监督、局领导分片包干、各股室密切配合、退税减税与风险核查并重”的工作机制。成立减税退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的责任,下发各项文件,以网格化机制将责任落实到股室和个人。

3.优化服务举措,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掌上办。全面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便捷式享受机制,实现“零审批、零手续、零证明”,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度,重大决策均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参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和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做到重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坚持主要领导末尾发言制。议事过程有专人进行专项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2.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3.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成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公职律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疑难法律事务处理等工作,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局认真执行三项制度及相关配套文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的内容开展工作。2023年共对1908条需公示的执法事项通过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已对3条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部分有疑义的税务事项进行现场辅导。完善了税务约谈(询问)室建设,满足约谈、询问等必须具备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办公环境。

2.强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充分利用网格化平台开展行政执法的日常督查督办,按网格化要求将上级下达的任务清分到各管理股室及网格员,任务完成后,网格员及时将反馈信息录入到系统。2023年,已通过网格化平台下达了70个批次共3406条任务信息,目前已完成3398条。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3年,我局共组织12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目前上级还未发布成绩。截至目前,我局在职人员除工勤人员及新招录干部外,其余干部职工均实现持证上岗。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发挥内控监督管理平台作用。一是落实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金三深化应用平台指标运用。不定期通过深化应用平台扫描指标,关注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专票电子化岗位设置、未按规定为纳税人设置离线开具时限(法定代表人兼任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等指标,推送纳税人2022年未足额享受退役士兵优惠政策2批次26户次疑点信息,以及2022年未足额享受重点群体优惠政策1批次3户次进行核查整改。二是认真应对上级部门下发的疑点信息。截止到2023年10月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共完成上级下发推送核查流程3批次16个指标93条疑点数据,发现其中57条疑点数据问题成立,通过督察审计流程管理系统完成整改并制作核查报告上报。三是积极配合省税务局组织的税务审计巡查工作。积极开展自查巡检,对疑点信息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对重大执法差错进行追责。

2.发挥纪检、巡视、督审、督查作用。我局认真落实推进“清廉金华税务建设”,全面深化廉政教育,开展“扛责任、强担当、治顽症、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扎实开展税收执法自查自纠、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日常督察、税收执法重点督察,全面抓好各项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税务官网公开单位地址和对外公开电话,设立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栏目,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与地方主动对接、主动汇报,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加强与当地政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帮助,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2. 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制度,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有效化解涉税争议。在复议工作中,积极引入“枫桥经验”理念化解征纳双方矛盾,加强沟通协调、合力应对、严格依法办事。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筛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2.主动更新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涉税信息等项目内容,坚持做到网站有人盯、定期有人查,解决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与实时信息同步。

3.主动接受监督。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内部人员监督,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限期整改。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认真开展宪法、民法典的宣传,进行普法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宪法学习活动,让广大干部增强宪法观念。组织青年团员进行宪法宣誓,开展“我学宪法”心得体会的交流和讨论。在一楼自助服务大厅、二楼办税大厅设立“法治宣传驿站”,放置民法典宣传册页,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前来办事的纳税人宣传宪法、民法典、税法相关知识,创造机会让广大纳税人多接触法律、多了解法律。

2.认真组织税法宣传,增强纳税人税法意识

利用钉钉平台、金税直播室、婺税小微值班室、接听热线电话等方式方法,开展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活动。依托大数据,主动甄别、匹配政策适用对象,并通过征纳沟通平台“一对一”推送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礼包,并设置阅读提醒功能,对未阅读的纳税人进行辅导,力求做到税法知识深入人心。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依托省局“学习兴税”平台实现“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测试随时化、成果累计化、应用挂钩化”,加强干部参与学习培训的管理,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对队伍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中,做到干部先学先行,力求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打造体验更好更常态的办税环境。

2.认真做好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积极通过区局微信群发布通知,实时跟踪学习考试情况,确保参学人员实时参与,实现学法全覆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登录“学习兴税”平台,参加网络考试。

二、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进一步发挥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坚持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向全局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结合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和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完善内控机制等最新要求,对照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评估标准及法治税务建设的具体指引,按照示范创建周期开展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三项制度的落实。继续开展好执法过程全记录,认真执行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查制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可回溯,增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加强执法风险防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扎实推进内控制度落实,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工作效能,不断拓展内控成果运用。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加强疑点信息扫描,将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并及时做好自查整改,避免出现更大的执法差错。按照规定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严格追究责任。完善督察内审制度建设,提升督察内审工作水平。

(四)强调后备力量的培养,提高执法人员水平

鼓励区局干部参加公职律师考试,对参加律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给予各方面的照顾和帮助。举办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学法用法考试,以考促学,继续开展以案说法,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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