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81MB1615357M/2024-00206 成文日期 2024-01-2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3: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温岭市税务局在台州市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立足税务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助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立足本职,聚焦税收执法公开、监管公开、服务公开,压紧抓实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围绕新出台的税费优化政策,用好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1574户次,重要政策送达率100%。强化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录制纳税人直播课堂12期,访问量达到2654人次,积极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打造“智税服务中心”办问协同建设,聚焦高频咨询事项,制作热点政策解读类图文、短视频57期,提升咨询服务水平。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数85条,其中在温岭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上主动公开发布信息67条,在浙江税务网站群公布各类工作信息18条,另外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行政许可1352期、行政处罚32期,在各类纸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总局要求,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细化办理工作流程,强化合法合规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以解决申请人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合理引导,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新需求。2023年度申请公开事项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以及“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围绕系统线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责任和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也不存在不实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将公开的文件资料在温岭市档案馆、温岭市图书馆及市政府办证中心同步进行公开,方便纳税人对公开内容进行查询。依托浙江税务网站群公布各类工作信息,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打造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税务云讲堂”“税务直播间”等平台,制作推出短视频、政策操作长图指引等原创作品。融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税务网站、地方网站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不断提升公开的覆盖面。一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台州市局要求开展网站自查7次,有效推进我市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考评,以绩效管理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年来,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地方党委政府和税务系统线对政务公开的部分要求不一致问题,我局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畅通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接受指导和协助,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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