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7002606401M/2024-00208 成文日期 2024-01-2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4: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102/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文溪南路28号,邮编:322300,电话:0579-84882368,传真:0579-848823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金华市税务局和磐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公开机制建设等工作,严格把好公开信息内容和质量的关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减税降费、税收统计、纳税服务、税务执法等社会关切的热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政府动态,持续做好通知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税收收入统计等栏目的定期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目前,我局以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体,以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等为辅助,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改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年度绩效考核计划,建立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加强。

2024年,磐安县税务局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聚焦公开社会大众普遍关心的税费政策,增加相关信息发布的数量和频率;另一方面,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高度、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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