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81MB16420806/2024-00128 成文日期 2024-01-1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1: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72632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诸暨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群众关心关切,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常态化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有效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的对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公众参与等栏目进行更新。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46条、微信公众号公开27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加强与业务部门交流协作,提高答复质量。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构建政务信息内容公开“拟稿人自查--科室负责人复查--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复审上传”的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准确、规范。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关系,切实防范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规范税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确保栏目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及时。利用诸暨税务微信公众号,持续推出政策宣传作品,刊发图解、动漫、短视频27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加强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监测,强化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需求新期待,仍存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公开信息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内部信息管理,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创新信息发布形式,多角度宣传税收工作,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三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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