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通告〔2023〕4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9-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41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第四批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工作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通告 2023 年第 2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评审,现将浙江省(不含宁波)第四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补充)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