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公告
2023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平湖金宣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35户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023第一季度市级欠税公告清册.xls.xls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