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枫桥经验” 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浙江省税务局走进“枫桥经验”发源地开展“循足迹 学思想 促践行”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02  14:20 来源:潮新闻 字号:[] [] [] 打印本页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关键时期,5月31日下午,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组织省局机关部分党支部书记、各市局党委书记、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负责人以及省市县三级局的青年干部代表,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印记,走进“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开展“循足迹 学思想 促践行”主题活动暨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授牌仪式。税务总局第五巡回指导组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大家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调研枫桥税务所,重温“枫桥经验”起源和发展,进一步体悟毛泽东同志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以及税务部门的践行成效。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立足‘枫桥经验’发源地税务部门的使命担当,在持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不断探索,将其转化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税收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的强大动能。”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龙岳辉表示。

近年来,浙江税务部门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涵,持续推进税收实践。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将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在单点培育、市域培育、全域全面推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现已构建起“顶层设计、有序建设、进度把控、自主申报、择优推荐、实地验收、组织公示、命名授牌、定期复审”的全流程闭环机制,打造出集税情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等六大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税收治理综合体。

活动期间,对29家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进行授牌。“各单位都有特色做法,这既是建设工作的成效展现,也是此次主题教育的重要成果。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学习‘千万工程’和‘浦江经验’,进一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思维、历史担当和为民情怀,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来指导推动‘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断打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税务样板。”龙岳辉表示。

“下一步,我们将奋力扛起发源地税务所的使命担当,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一以贯之努力做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者、做好现代化基层税收‘善治’之路的探索者。”诸暨市税务局枫桥税务所所长蒋虎表示。

“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是浙江税务部门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和弘扬‘枫桥经验’,推动税收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的探索创新和生动实践,对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化解税费矛盾具有积极促进意义。希望大家以主题教育和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汲取‘枫桥经验’中蕴含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多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让更多的税务分局(所)成功创建,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税务总局第五巡回指导组组长马建民点评道。

活动期间,省局党委还就做好下一阶段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进行部署,80·90·00税务宣讲团成员进行主题宣讲,建德梅城分局、椒江章安所、诸暨枫桥所等3家授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潮新闻 2023-06-02 通讯员 汤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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