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德泰门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5005517554425):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湖税稽 税改【2023】3号(详见附件)。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湖税稽 税改〔2023〕3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