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2: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我局在市局党委、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落实税收法定为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充分认识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普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2022年,我局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局长讲法治课等各类形式,不断更新学习的方式和载体,形成以上率先、层层压实的学习机制,以“关键少数”撬动“绝大多数”,坚决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以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兴税APP”线上培训、答题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内容研讨学、专题学、持续学,推动法治学习有效延伸;组织新招录的税务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不断推动税务干部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2022年度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全局干部共132人参加线上答题,通过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了全局税务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依法治税能力;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讲座,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树牢“税费皆重”理念,坚持应收尽收。我局始终严格执行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坚决遏制征收“过头税”、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深化拓展精诚共治,完善与社保等部门的跨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抓好社保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按要求开展税收收入预测分析工作,主动服务岱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2022年度,我局累计组织税费收入51.73亿元,同比下降0.7%。其中税收收入21.72亿元,同比下降17.96%;地方级税收入库13.81亿元(含上下划),同比下降8.59%(剔除留抵退税影响,同比增长5.62%);社保费收入12.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2亿元,同比增长19.94%。

2.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深化退税减税各项政策举措的要求,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的原则,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察督办等措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退尽退、应享尽享,精准推进退税减税政策落地落细,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共办理留抵退税5.39亿元,出口退税4.1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共计缓缴企业14户,缓缴金额377.47万元;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缓缴企业2168户,缓缴金额2190.93万元;全年累计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09万元。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办税服务厅、银行网点、社区志愿服务者等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部网上可办,重点事项掌上可办,全面提升网上办税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2年网办率达到98.9%;进一步完善大厅基本服务制度,积极开展揭榜挂帅项目“服务特殊人群”,做好线下硬件配置与服务团队建设,办税大厅专窗、专区已设置完成,相关乡镇服务队伍已成立并进行了业务培训,方便就近帮扶特殊人群;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宣传大走访,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取得全国第七、全省第四的佳绩。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政策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及时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税务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2022年全年,我局未制订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订管理办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2.做好汇总梳理惠企政策工作。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扎实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各业务部门对涉及的相关惠企税收政策进行汇总整理,共整理出8个涉及面较广的惠企政策,为地方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为支持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决策程序于法有据、依法进行;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政策制定和贯彻落实的透明度;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注重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做到应公示尽公示,2022年共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准期公示1268条信息;在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执法部门全面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规范执法文字记录,有效落实税收执法过程透明公开;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部门对照事项清单,严格把关审核质量,进一步落实好法制审核制度。

2.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确保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严格按照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大力推广“说理式执法”,充分认识说理式执法在优化执法方式、提升办案质效、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根据上级要求规范做好投诉举报接待室和举报箱设立,受理相关举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回应纳税人需求和关切的问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疑点核查等税收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内控监督平台共接收上级推送疑点核查任务6批次,涉及21类指标30条数据,均已按期完成反馈;对落实不到位的积极整改,涉及执法人员责任的,准确适用《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税收执法责任的种类和幅度,予以责任追究,共开展批评教育6人次,以过错责任追究的方式强化落实权力监督,加强税收风险防控,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以权谋私,提高执法效能,保障税费政策直达快享。

4.推进跨领域跨部门合作。强化“税务+法院”涉税协作机制,通过税收执法与涉税司法的高效衔接,打造共建共治新格局,为维护纳税人权益、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有力的税务保障和司法支撑;积极与海事局构建工作对接制度,加强对海运行业的数据共享,利用海事局提供的数据信息,建立海运业行业模型,切实发挥大数据共享在税收共治中的作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完善疫情防控、抗台防汛等应急预案,完善县局值班制度,规范值班记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2022年向市局报送紧急事项1条。

2.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积极同县网信办进行对接,就涉税敏感内容、不实信息、恶意举报等情况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与县网信办协调建立了涉税舆情排查联动机制,由县网信办定期向我局推送涉税网络舆情疑点信息。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文件精神,加强复议应诉基础建设,及时维护更新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基础信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的各项统计报送工作。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局深入贯彻省局、市局、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信访工作条例》,围绕税务总局《全国税务机关信访工作规则》工作要求,从提高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能力入手,抓源头、常预防,共受理群众信访件44件次,按时结转率为100%,按时回复率为100%,办结满意率为95.45%,仅2件次进入复核环节。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成立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制发创建工作迎检评价标准及县局责任部门,为工作推进创造良好条件。截至2022年底,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完善保密审查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市局网站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及时维护更新相关栏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方便公众浏览、查询;依托纳税人线上学堂、税企群等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法规,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2022年我局共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996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

1.依托数据分析开启“以数治税”新局面。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风险扫描,强化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风险企业开展应对工作,提高数字管税能力;加强与海事局对接联系,建立海运企业风险项目模型,对3户企业开展应对工作,共查补税款23万余元。

2.进一步畅通征纳双方沟通渠道。我局持续深化征纳沟通和谐有序,着力推进征纳沟通平台激活使用率。截止2022年12月底,我局征纳沟通平台考核户数2479户,实现100%激活;全年推送消息101条,涉及32442户次纳税人,实现重要消息阅读率100%。

3.做好202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我局提前谋划,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统一按照省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基础信息比对、人工指标采集、重复纳税人核对等准备工作,及时下发、调整和复核确认评价工作任务。2022年顺利完成2021年度企业类纳税人信用评价3560户,其中A级315户,B级1478户,C级纳税人57户,D级纳税人357户,M级1353户;完成个体及其他纳税人11665户,其中A级38户,B级2180户,C级纳税人124户,D级纳税人233户,M级9090户。

4.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依托浙政钉执行一件事平台,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与人民法院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将税费征缴协作由线下转为线上,2022年共向定海区人民法院、岱山县人民法院反馈3户次企业税费信息,有效提升协作效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切实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总揽统筹的作用,按规定要求召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各项工作。2022年,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高效率布置了行政处罚自查、执法资格考试备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合外部审计等各项工作,巩固了税收法治基础,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好《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工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持续推动税收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

提前谋划,多措并举、多向发力,统筹抓好组织税费收入、税收预测和减税降费工作,确保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平稳有序;持续围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开展全过程监督,精准释放政策红利,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法制人员配置,注重培养公职律师等专业人才队伍,增强法治人员力量;采取以干代训方式提升基层法制队伍能力,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

(三)深化平台建设,全面强化督查内审工作

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和内控管理辅助平台两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内控监督体系,有效防控税务执法风险。

(四)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按照省局、市局统一工作部署,持续申报创建省级、市级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继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并以此为契机,继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促进税收遵从度,协同共治构建高效统一、内外协作的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迭代升级具备浙江辨识度的便民举措,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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