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5: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综保区税务局2022年度积极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及管委会各项工作安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税务机关的法治性,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等十个方面入手,形成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牵头部门强力推进、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入实施2022年法治税务工程,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的专题阐述,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发展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努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税收政策变化,及时开展经济税收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在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应收尽收的前提下,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组织各项收入57.87亿元,同比增长16.53%,其中:组织税收收入53.64亿元,同比增长16.04%;实现地市级税收收入28.89亿元,同比增长23.18%。非税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76.49%,社保费累计3.13亿元,同比增长18.18%。

二是严格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带队、专班突击、全员参与、提前取胜”的工作思路,推动政策落实规范高效。对外,推动建立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的工作机制,与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构建协同共治良好局面。同时强化服务保障,精准推送留抵退税政策,推行“5+2”“白+黑”工作制,确保退税需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反馈。2022年,共办理留抵退税9.14亿元,惠及2081户次。

三是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局落实办定期召开会议,加快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做好前期工作成果的总结和下步工作思路的梳理,全局上下以《意见》为引领,把《意见》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数据中岛”作为我局揭榜挂帅牵头试点项目,已通过省局阶段性成果验收,并获得总局、省局、省公安厅领导高度肯定。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加大对印发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力度,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及时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2022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是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为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根据最新修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我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内容开展常态化清理。2022年我局未产生需要清理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三是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机制。完成5户破产企业债权申报工作,补充申报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31.6万元,当前尚有中基日造、欧华船舶两家债权未入库,合计欠税2000余万元,下一步将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最大化追偿欠税,提高欠税清偿比例。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综保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明确领导成员职责、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能等角度,规定实行清单管理,注重调查研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做到严格按规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认真贯彻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贯彻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2022年共计完成税务行政处罚2117户次,涉及罚款金额552680元。

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并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按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权责事项清单,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情况监督检查。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配合上级开展2022年外部审计、退税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督察、专票电子化督导等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规范执法,第一时间整改存在税收执法问题,做好整改情况的反馈,进一步规范、强化后续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突发事件舆情风险应对,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实施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和政务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加强办税服务厅等重点场所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确保快速应对。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贯彻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落实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通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预备人才,提高我局开展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能力。2022年度,我局配合市局受理一起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一二审均胜诉。

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规定及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提炼创建经验,在协作配合上多方探路,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解纷力量完成对接整合,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切实解决信访事项,2022年度共计受理信访事项37件,均已妥善回复并解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发挥好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风险的事前提醒和事中预警。拓展内部控制的广度和深度,从严从紧抓实日常督察审计工作。2022年,已通过税收风险监控分析系统推送并完成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在内的7个指标、37条疑点任务的核查反馈,已通过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完成45批次任务的核实反馈工作。

二是落实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我局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健全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并定期分析过错追责情况,2022年共涉及责任追究13人次。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并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并重,信息管理与平台建设并进,监督保障与责任考核并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2022年,公开行政执法类信息21条、纳税服务类1条、税收统计类信息4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条。全年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共完成执法信息公示1724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继续加大“掌上办”和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力度。召开提升掌办率专题会议,定期通报“掌上办税”进度,建立“跟踪记录”。强化浙江税务APP、电子税务局等掌上化、电子化办税宣传辅导,加强办税服务厅掌上化、电子化办税引导,持续提高涉税事项掌上办理率、网上办理率。通过逐笔、逐项业务的细致分析,进一步提升掌上办税、网上办税的实效,巩固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的成果,以掌上化、电子化提高纳税人办税的便利度,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2年网上办税率为97.57%。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规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程序,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全年共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二是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按照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相关要求,以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为中心,报告学法情况、执法情况、普法情况、守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2022年度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及时向市局反馈评议结果。

三是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名税务干部全部通过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依托“综蓝课堂”开展法制业务培训,聚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书填写规范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介绍,对2022年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讲解,提升税务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同时,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开展2名税务干部的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和面试工作,促进干部队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税务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合规监管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由于合规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业务面广,税务干部对合规监管工作的认识尚不十分明确,目前可参照的操作指引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涉案企业合规日常税收管理指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涉案企业税务合规风险防范指引》,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处于摸索状态。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工作合力,提升协同配合程度,积极探索推进涉案企业税务合规监管,着力构建多方合作的一体化工作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承接落实好上级税务系统管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以下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保障退税减税政策直达快享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及管委会的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和更高标准全力保障退税减税政策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退税减税各项任务。持续开展对退税减税工作的专项督察和靶向监督,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堵塞工作漏洞,促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二)持续规范税收执法

持续规范税收执法。持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税务约谈在税务执法过程中的运用,执行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维护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提升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维护行政相对人和税务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

(三)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牢牢把握税务机关的法治性,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继续实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职律师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统筹规划法治人才,健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法学专业人才招录比例。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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