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关键词
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3-03-28  17: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问: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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