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17: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嵊泗县税务局2022年度积极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一、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税务机关的法治性,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等十个方面入手,形成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牵头部门强力推进、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入实施2022年法治税务工程,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的专题阐述,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发展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努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税收政策变化,及时开展经济税收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在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应收尽收的前提下,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严格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纪检监督、局领导分片包干、领导小组靠前指挥、退税减税办日常协调、各职能组既各司其职又相辅相成”的工作机制,不折不扣确保退税减税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极跟踪政策执行效果,组织开展政策效应综合分析,加强税源摸底和测算,算实算准政策账。

三是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县局落实办定期召开会议,加快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做好前期工作成果的总结和下步工作思路的梳理,全局上下以《意见》为引领,把《意见》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全力推进“揭榜挂帅”试点项目。“‘最多跑一地’涉税矛盾化解机制”和“分项制管理,一户式监管”两个入围榜单项目,均在年初与挂帅单位成立项目实施专项工作团队和工作小组,建立日常联络机制,按照项目工作方案,对标对表主动完成各项认领任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加大对印发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力度,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及时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2022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是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为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根据最新修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我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内容开展常态化清理。

三是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机制。完成1户破产企业债权补充申报工作。在应申报尽申报的基础上,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已将发生在纳税人设定抵押前的欠税提交破产管理人进行申报,将这部分的欠税优先于抵押权进行清偿,最大化追偿欠税,提高欠税清偿比例。同时,与住建部门建立房产项目征管协作机制,推进房地产行业税收“精诚共治”。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明确领导成员职责、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能等角度,规定实行清单管理,注重调查研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做到严格按规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认真贯彻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贯彻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同时,在持续执行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基础上,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手段,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教育,力争达到最佳执法效果,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

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并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按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权责事项清单,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情况监督检查。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配合上级开展2022年外部审计、退税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督察、专票电子化督导等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规范执法,第一时间整改存在税收执法问题,做好整改情况的反馈,进一步规范、强化后续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突发事件舆情风险应对,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实施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和政务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持续监测设备运行、业务办理情况,加强办税服务厅等重点场所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确保快速应对。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贯彻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落实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通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预备人才,提高我局开展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能力。

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局打造专业化矛盾调解团队,融入地方矛盾纠纷统一受办一体化机制,提炼创建经验,在协作配合上多方探路,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解纷力量完成对接整合,积极打造三级海岛税费协同共治体系,建设海岛“枫桥式”税务所。贯彻落实我局信访工作规定及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切实解决信访事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发挥好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风险的事前提醒和事中预警。拓展内部控制的广度和深度,从严从紧抓实日常督察审计工作。按照纳税人、缴费人全业务流程,采取“每季一专题”、各有侧重的方式开展日常督察审计,确保内部控制成效。

二是落实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我局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健全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并定期分析过错追责情况。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并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并重,信息管理与平台建设并进,监督保障与责任考核并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继续加大“掌上办”和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力度。召开提升掌办率专题会议,定期通报“掌上办税”进度,建立“跟踪记录”。强化浙江税务APP、电子税务局等掌上化、电子化办税宣传辅导,加强办税服务厅掌上化、电子化办税引导,持续提高涉税事项掌上办理率、网上办理率。通过逐笔、逐项业务的细致分析,进一步提升掌上办税、网上办税的实效,巩固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的成果,以掌上化、电子化提高纳税人办税的便利度,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规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程序,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按照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相关要求,以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为中心,报告学法情况、执法情况、普法情况、守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于2022年2月16日完成2021年度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及时向市局反馈评议结果。

三是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税务干部全部通过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依托“专业化共建云课堂”开展法制业务培训,聚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书填写规范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介绍,对2022年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讲解,提升税务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同时,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开展税务干部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和面试工作,促进干部队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税务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承接落实好上级税务系统、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以下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保障退税减税政策直达快享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和更高标准全力保障退税减税政策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退税减税各项任务。持续开展对退税减税工作的专项督察和靶向监督,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堵塞工作漏洞,促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二)优化矛盾调解工作格局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建设“枫桥式”税务所,在上级指导下,认真审核、验收,顺利确保“枫桥式”税务所规范建设。同时,结合省局“揭榜挂帅”项目,打造“云上+”办理平台,进行“一码受理”“一码分流”“一码办理”,有效整合解纷力量资源。

(三)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牢牢把握税务机关的法治性,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继续实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职律师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统筹规划法治人才,健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法学专业人才招录比例。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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