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610695Y/2023-44551 成文日期 2023-03-1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08:59 来源: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在省市局党委及名胜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的有效提升,促进税法遵从,推进税收共治,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将区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提升区局法治领导力量。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立依法行政学习专题,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新成果,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运行规律,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质,系统培育法治思维方式,科学指导法治建设实践,从政治高度提升法治税务工作站位。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规范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树立正确税收绩效观,加强税收征管、强化收入分析,圆满完成本年组织收入工作。最大化发挥“以税咨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二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依照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印花税法等新税法实施等情况,集中开展权责事项清单动态调整。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税费事项“掌上办”,实现企业办税网上办为主、掌上办为辅,个人办税掌上办为主、网上办为辅。打造升级版二级集中处理模式,配置预约咨询、辅导、办理一体化等创新服务产品,提升“办问协同”体验。在街道、管理处和行政村设立自然人“下沉式”办税辅导基地10个,顺利完成社会共治服务点转型工作。茶忙、旅游旺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由青年突击队多举措分阶段开展宣传辅导,解决自然人“上门不方便,自己不会办”的开票困难。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助办”服务,推出“免填单”、“代你办”、“代你填”,税费咨询、业务指引全程协助办理。推进“减证便民”,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全面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5大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与西湖区税务局、西湖区工商联联合举办“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政企恳谈会,及时倾听纳税人缴费人的心声。落实“好差评”机制,建立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及时处理不满意工单,做好改进反馈,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依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体现税收法定原则,促进区局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二是积极参与长三角税收征管一体化。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统一税务处罚裁量基准,建立更加公平的区域税收执法环境,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规定,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原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参与决策路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吸收社会公众对于公开信息的意见建议,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开展“万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电话沟通等多样形式,倾听纳税人建议,跟进纳税人需求。

三是发挥法治队伍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的专业能力,大力支持其工作,在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内部事项前组织并听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降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围绕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个模块做好常态化对外公示执法信息工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开展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对税务执法进行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开展区局法制审核工作。

二是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依托督内三大系统对税务执法行为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提升精准监管质效。本年度,开展留抵退税、印花税及残保金缴纳情况等专项督察,做好重点工作专项监管。做好日常督察下发疑点核实工作,本年下发日常督察疑点均已完成应对。

三是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推进非强制性执法试点工作,参与市局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非强制性执法项目前期试点,配合制定《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及其配套文书模板。推进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在区局落实,摸清欠税管理基础,厘清工作流程,做好成效统计,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规范适用“首违不罚”。防范违反“首违不罚”适用条件、擅自变相扩大或缩小范围等情况,跟进核心征管系统“首违不罚”流程功能上线及执法部门运用情况,确保“首违不罚”规范准确执行。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岗位配置环节从严把关,未发生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情况。组织新入职公务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备考工作。本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参考干部4人,通过率100%。多平台多样化开展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引导税务干部主动学法、守法、用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完善区局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依照《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开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试行)》,针对申报征期、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等专项任务,制定区局《申报征期应急预案》《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办税服务场所应急工作指引》等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处置,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办法(试行)》,维护税收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保障人力物力,严格划定突发事件应对责任分工,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升审时度势、把关定向的能力,增强分析研判的敏锐性,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到科学预见、果断决策、迅速行动、争分夺秒,赢得主动,下好先手棋,确保应对目标明确、方向正确、执行准确。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践行“枫桥经验”,做好涉税纠纷的预防与处理。推动税务执法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实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加强涉税纠纷预防,畅通沟通渠道,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严格依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明确投诉工单处理流程,做好差评回访,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扎实提升前期服务,避免纳税人产生不满情绪,切实做好征纳矛盾的提前预防与及时化解。

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在日常行政执法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向纳税人明确其所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权利。夯实区局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涉税争议业务能力基础,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团队的专业力量。本年度,区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规范开展信访工作。依照《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规范信访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全面深化党内监督。积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党支部担负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持续巩固经商办企、干部家属代理记账等专项治理成果,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进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的反腐倡廉建设。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廉政谈话、座谈会、“严管就是厚爱”主题教育等方式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廉政教育,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从税务干部思想上做好行政权力的内化制约。

二是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的相关制度文件及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区局纪检工作指引,制定《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及任务清单,对账销号,确保体制改革任务及时推进。建立健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整合党委、纪检组、职能部门、党支部、系统外部等各类监督力量,着力推动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发挥纪检机构协助、引导、推动的功能和监督专责作用。

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意见箱、12366、12345市长热线及网络信访举报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完善纳税人监督机制、举报投诉制度。探索并健全应对新兴媒体的舆情监督、收集、研判以及处置机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打造升级版无人智慧大厅样本。以“进厅体检”全面扫描为创新,通过大数据校验分析,进行纳税人入厅体检,将含有未办结事项、风险事项等内容的“体检报告”反馈至纳税人办税终端,确保一次进厅,完结结存待办。以“机器人导税”智能化为突破,迭代升级机器人系统,提升其“主动导税”和“智能咨询”本领,发挥其在无人环境中的引导、互动作用。以“数据集成分析”动态监测为抓手深化办税数据集成分析,通过汇总智慧大厅办税数据、归纳咨询反馈情况,构建办税行为模型,进行数据集成分析,主动对接进厅纳税人高频需求,从“被动解答”向“主动解决”转型升级。

二是深入融入“社会共治”基层治理。为名胜区域网格管理与基层治理APP实施提供税务视角,将税收基础事项管理融入共治机制。协助编写名胜区税收共治实施方案,参与优化基层治理APP的功能需求,在网格化管理模式中融入税务征管信息,拓展企业网格化管理的现实效用,借助基层治理网格员的力量,形成税务基础管理、非正常户监测、催报催缴、防范虚开、漏征漏管等工作治理合力,深一度耕耘纳税服务,进一步释放征管资源。

三是开拓线上税收宣传服务新阵地。持续创建景区特色办税品牌“税小青”,秉持“涉税疑问找小青,为您服务无止境”特色办税口号,制作高质量税宣产品,提升税宣服务质效。革新税企交流方式,依托征纳沟通平台,推进“全面辅导”与“精准服务”双管齐下。依托平台实现催报催缴、纳税人辅导、收入预测、纪检监督等功能,推进税收优惠直达快享,税收疑问“一键通答”。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局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并接受区局干部评议,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领导职责,坚持依法治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深化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常态化运行领导小组,做好依法治税工作的统筹与规划,把握法治税务建设整体方向和前进节奏,有效发挥领导小组“指挥部”作用。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引领下,形成组织实施、协调督促、落实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活动工作合力,做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督察审计等专项工作。

二、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3年,区局将继续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区局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强化党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断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的能力。

二是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与监管精准度。强化税务干部法治税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督促税务干部自觉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执法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税收职权,在法律要求的程序中规范开展税收业务,形成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税收工作秩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充分释放三项制度对于法治税务建设的助推力。落实好欠税风险提醒与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试点工作,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开展执法疑点精准监管的进一步创新,着力实现疑点提前提取并督促自我纠正,防止累错累犯,推进风险防控自我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坚持推进法治税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建设。积极促进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协同办公,探索确定多样化合作机制,使得内、外法律人才资源得以优势互补,在法治税务实践锻炼中提升专业能力,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税收法治工作中的实效。积极吸纳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为税务系统执法决策的参谋者、执法风险的防范者、行政争议的化解者、规范化文件的把关者、法治理念的传播者。

四是大力推进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广泛传播。紧抓国家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等法治宣传契机,落实“八五”普法要求,推进法律“六进”,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增强普法活动接受方获得感,助力形成诚信纳税良好氛围,使纳税人、缴费人等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法在身边”,自觉做到“与法同行”。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