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8MB1615314N/2023-44265 成文日期 2023-02-2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14: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要求,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税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执法方式优化,将党的二十大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促进税收法治精神融入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在推广进行“非接触式办税”的同时,设立古市微税厅和延庆微税厅,提供便捷自助办税点,实现就近办。优化社保费缴费途径,采取“批扣为主、移动端为辅,银行、税务柜面兜底”的模式,为自然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便利。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纳税人对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理顺税务部门职能,依法依规进行非税收入权责划转和征缴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大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向外聘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提高效率、降低风险。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当事人首次发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范围内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展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的执法理念。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网络安全等应急预案,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公布突发事件信息。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在大厅显要位置摆放投诉信箱,公布12366举报投诉电话,组建投诉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的管理,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丰富实践发展“枫桥经验”,依法加强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充分运用内控平台加强日常监控,将风险防范落实到事前、事中环节,及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通过“支部书记讲案例”活动,以身边案例对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其风险意识。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内容,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根据日常征管业务需要制作操作指引,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浙里办、浙江税务APP等进行涉税事项“网办”、“掌办”,节约办税成本,优化办税方式。推广社保业务“掌上办”,联合医保部门、街道乡镇、银行推广支付宝、微信小程序进行社保费缴纳、签约等业务,便利缴费人。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落实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全程网办,落实不动产登记领域“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在不动产办事服务平台实现交易、缴税与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委领导下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全面加强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例会制度,2022年开展学习例会2次。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将法治政府建设同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抓实抓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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