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82002610128D/2023-44241 成文日期 2023-02-1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13: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在省局、金华市局和义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坚持依法治税,深化法治理念,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以“八五普法”建设为抓手,全力助推我局法治建设实现新跨越。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扎实做好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项工作落实,3月底牵头组织召开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明确2022年工作思路和方向。

2、及时下发《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及《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晰各职能部门责任清单。

3、拟定下发局2022年党建考评办法,抓牢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明确各支部责任清单,通过堡垒指数、清廉指数、文明指数、扛旗指数4项考评内容,推动加强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形成以党建领先促工作领跑工作机制。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依规组织收入。2022年我局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各项税费收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始终将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平时的重点工作,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未经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对外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亩均论英雄”的改革导向,我局修订完善的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规范性文件《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办发〔2022〕16号))于2022年3月22日由义乌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重大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等各项制度,明确决策范围、议事规则、保密纪律等,把全市税务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税务工作全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现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根据总局出台的新的三项制度,我局共梳理16项新旧三项制度差异事项,目前已下发各分局(所)进行学习。执法信息公示方面,以三项制度联络员为纽带,发挥公示平台的优势,实现了执法结果信息自动采集、无纸化审核流转、公示发布,2022年共公示22类22514余条执法信息;执法过程记录方面,通过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操作规范和文字(音像)记录模板,进一步规范干部执法行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今年共对4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同参与,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评估。

2、认真落实全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在此基础上推行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执法,把“首违不罚”作为税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主体给予更大的纠错空间,为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注入新活力。2022年全年我局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3770笔,同时法制部门也对“首违不罚”数据进行了全面自查,防止出现擅自变相缩小或扩大适用“首违不罚”范围的情况。

3、对相关案卷材料予以保存。我局严格将各类文书例如注销、行政处罚、发表申领等,按照时间、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分门别类规范性存放,让作出的各项行政行为有据可查,以便日后查阅。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在日常工作中讲究居安思危的工作方式。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印发

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我局辖区内涉税舆情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涉税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序引导涉税舆论,营造税费工作良好舆论氛围,避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加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沟通协商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受理包括义乌市数字城市信息管理系统(96150)、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66财税服务热线系统、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等多渠道咨询投诉案件。义乌税务12366是浙江省唯一的区县级12366远程坐席团队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抓好主动公开

树立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的意识,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省局编制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公开政府动态、税费优惠政策及相关解读。

2、做好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理结果为不予公开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

3、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

我局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设置专人处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电话,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深化智慧税务服务中心建设。我局不断完善中心软硬件设备终端功能,积极对接浙科信息有限公司,在电子税务局中新增【特色业务】模块,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业务需求,探索全业务、全流程网办。我局充分发挥智税中心多维教学、远程协助、应急兜底办税模式的优势,确保纳税人“一站式”办结涉税业务。智慧税务服务中心的建成使用树立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义乌样本”。

2、强化“智慧办税服务指数”应用。致力打造智慧办税服务体系,通过对全市税收大数据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多维度考量涉税服务的便利化、人性化、智能化水平,创新推出“智慧办税服务指数”。指数由网办率、社会化网点覆盖率、远程辅导率、智能设备使用率以及好评率五个指标构成,通过细化分析子指标增减变动的原因,精准定位纳税服务的薄弱环节,实现以“算法”找到“方法”,以“指数”优化“服务”。同时通过指数分析有效提升12366本地涉税咨询热线接通率和社会化网点覆盖率,全年综合接通率99.34%,得到了纳税人缴费人的一致好评。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上一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2022年度我局每季度召开1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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