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81MB16420806/2023-44230 成文日期 2023-02-1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法制股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5: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法制股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诸暨市税务局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树立税收法治理念,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等,持续开展各项法治税务工程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高质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领导干部示范学、基层组织覆盖学、青年干部创新学、“沿着足迹”实地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务实推进诸暨市局各项税务法治工程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3.推进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助企减负纾困。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健全依法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制度,2022年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持续落实“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通过知权来明责,切实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执法规范性、统一性和精确度。

6.部署“首违不罚”功能流程上线及自查工作。做好6月1日起“首违不罚”流程上线、权限配置及问题反馈处理等工作,防范擅自变相扩大、缩小适用“首违不罚”范围的情形。

7.牵头抓总做好检察建议办理工作。2022年收到涉及偷逃税、耕地占用税、环保税的检察建议共3份,均限时高质量做好整改答复。

8.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领域的全域全员实践。不断提升基层税务分局(所)治理能力,2022年枫桥税务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暨阳税务所3个单位获得绍兴市局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称号,并全力争创省局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9.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访应急预案、涉税舆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保障全市税务系统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0.做好复议诉讼应对工作。2022年我局受理复议案1件,相对人撤回申请复议终止;涉及诉讼案2件,一审二审均胜诉。

11.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负责人“出庭且出声”应诉1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12.建设“枫桥式”权利救济保障中心。构建“1%2B3%2B7%2BX”体系,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2022年共受理各类涉税咨询及矛盾纠纷663件,矛盾发生率、上交率分别同比下降30%、66.67%。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04条、微信公众号公开314条、其他方式公开70条;2022年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4.持续优化“拍卖一件事”。2022年税务机关通过“司法拍卖一件事”联审292件,入库户数289件,交易税费1.63亿元,执行分配259万元,为保障国家税费征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15.持续推进“破产一件事”合作。参与“府院智破”系统开发,增加破产各环节涉税办理功能,实现37家破产管理人线上管理。2022年破产企业入库户数22件,受偿金额1595万元;2022年新受理破产案件85件,申报债权金额2.8亿元,全部通过“智破系统”流转。

九、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6.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报告遵法、守法、用法等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17.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利用周一夜学、条线培训组织开展税收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提高系统公职律师专业化水平;一人获“绍兴市优秀公职律师”荣誉。

在2023年,我局将不断努力,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创建。以枫桥税务所为首的各派出机构切实担负起先行探路使命,持续加码创建工作力度,为争创全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夯实基础、打响头炮。

2.持续推进“枫桥式”权利救济保障中心建设。依托征纳沟通平台,建立“一个平台受理、一个窗口对外、一套制度运作、一个指数考核”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矛盾调处能力;融入乡镇社会治理中心,实现简单矛盾就地化解、复杂矛盾网格处置、重大矛盾联合化解,实现矛盾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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