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82MB1615226G/2023-44223 成文日期 2023-02-1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5: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关键的一年。平湖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扣税收改革发展任务,深化税收法治建设,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

1.发挥领导小组核心作用

坚持强化党建引领,继续完善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小组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实现党建工作和法治税务建设相融互促、协同发展。

2.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2022年局党委书记以带头讲法的形式开展了七次集中学法,部署法治税务工程建设,推动建立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3.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评议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每年对领导干部开展述法评议,领导班子成员需接受全体干部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实现了以法治思维来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民主性,更好地发挥其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

(二)全面树立税收法治理念

4.领导干部定期学法

全面落实《平湖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机制》,2022年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的形式,学习了新修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法典》。

5.干部职工日常学法

结合社会关切点和热点,及时举办各类法制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阳光税悦”法治文化展示厅,打造税务人学法普法、互动交流的多功能平台。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宪法宣传教育,2022年组织15名新进干部在我局悦·税务文化中心参观并开展宪法宣誓仪式。

6.全民税收法治宣传

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2022年累计开展线上直播12次,参与人数达3.38万余人次,点赞量超过3.14万余人次;线下现场培训13场,参与人数超过600人。积极发挥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线上宣传辅导主渠道作用,累计持续推送消息488条,发布数据采集任务102条。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7.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2022年我局对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按规定向嘉兴市局备案1个税务规范性文件,并已按要求在官网上进行公示。

8.推动党内法规实施

积极开展党内重要法规普及教育,按月向各基层党支部推送学习清单,强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的日常学习,强化党员党规党纪意识。

(四)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

10. 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责任担当,严肃开展问责,用好问责利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按职责权限,依规依纪,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用好容错机制,鼓励干部更好地为税收事业做贡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深入贯彻“税费皆重”“税费协同”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金平湖璀璨明珠。2022年组织各项收入200.21亿元,同比增长5.73%。及时开展经济税收联动分析,掌握税源结构、潜力、趋势变化,发挥以税咨政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相关工作专报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7次。

12. 不折不扣落实优惠政策

 2022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减免税费47.84亿元,同比增长26.29%。其中,留抵退税办理时间压缩至46.63小时,退税户数、总量、速度均突破以往。出口退税时间压缩至0.65天。在落实政策过程中,运用场景8项服务类指标,自动生成数据进行政策提醒,避免3500余户纳税人优惠政策漏享,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经济发展稳进提质。

13.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严格按照总局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日常维护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及新税法的实施,及时完成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更新工作。2022年按规定公示执法信息1694条。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4.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局党委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坚定。日常发挥好督察内审监督职能,配合省局进一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日常督察审计机制。按照纳税人、缴费人全业务流程,2022年开展了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发票风险管理、申报征收管理、税收优惠管理等四个专题的核查,进一步排查税务执法风险。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紧扣税收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及时公开各类信息。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和接待。2022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件115件,其中涉税举报26件,业务咨询37件,其他申诉62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6.健全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法治是最优解决方式”,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举报业务规范(试行)》,2022年共接到12366投诉工单180起、投诉电话26起,已全部处理完成,差评回访率100%。同时,创新税收执法理念,以新埭税务所创建“枫桥式税务所”为契机,融合平湖先贤陆稼书提出的“无讼” 理念,积极把纳税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17.强化复议应诉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持续学习《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范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加大日常执法监督管理。2022年,我局收到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起,通过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予以维持。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8.完善执法人员管理

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执法资格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及所属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正式在编人员已申领执法证件人数283人。

19.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降低决策法律风险。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要行政处罚决定2次,协助审核了6个重要采购合同,参与处理了行政复议等涉法事务2次,对3个税款征收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同时,积极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日常积极参与各类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发挥其在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20.健全法治人才培养

全局高度重视法治骨干队伍建设,优先安排法律专业人员到法制部门工作,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人才强税”战略,倡导“工余”学习、“刷夜”学习,定期举行岗位练兵,开展全员分类分层教育,加强政策法规人才梯队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税务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落实工作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执法不够严谨,部分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不能完全应用于实践中;三是法治力量相对薄弱,专门的法律人才偏少,少数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循法而行,依法而治,紧紧围绕省局、嘉兴市局及平湖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及要求,在推进法治建设上走深走实坚持,在普法工作上应时应势,在锻造法治人才上用心用力,以法治税务工作为主线,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规范税务管理,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服务全局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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