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起草了《关于公布云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
1.邮寄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解放东街212号,邮政编码:323600;
2.联系电话:0578-5126167,传真:0578-5126167;
3.电子邮件:295108448@qq.com;
4.在线留言。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6日。
附件:1.关于公布云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感谢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云和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