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0MB1642160Y/2023-44002 成文日期 2023-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4: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806507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局、市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抓好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促使政务信息广泛公开、规范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要求做好网站各项主动公开栏目更新工作,结合热点政策、中心工作、专项工作及相关要求,对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公开了政策法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法制审核,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2022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已按规程和政策办理并作出答复。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准确执行新《条例》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优化审查流程,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审核环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关系,加强政府信息拟制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公开前的保密安全审查力度。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设置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在此基础上,及时做好更新完善,努力提升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局领导分工进行适时调整,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畅进行。二是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三是严格追究问题责任,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够扎实;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要求,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取得新成效。一是积极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技能,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得到妥善处理。二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规范网站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规范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三是继续加强监督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一环,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税收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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