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2589048065W/2023-44076 成文日期 2023-01-3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4: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jinhua/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69号,邮编:321000,电话:0579-82309016,传真:0579-8230901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重点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税务事业的促进工作。2022年,未有纳税人就公开税务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区局实际工作情况,大力推进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开内容:机构概况(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职能),税收执法(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执法信息、税收征管信息),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健全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完善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信息化水平。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充分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抓信息公开质量,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结合区局工作实际,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优化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公开审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审核环节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资源。在发挥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既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方式,更利用税收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方式传播税务声音。推进钉钉征纳沟通平台、纳税人学堂等新渠道建设,有效推送各种最新税务通知、税收政策,使税法宣传更有效率,方便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检查,完善局内各单位内部自查、交叉自查、专项检查为一体的检查制度,进一步提高泄密失密防范能力和保密管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负责人审批,层层把关。按规定程序受理并及时答复,办结率达到100%。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婺城区税务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工作站位尚有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发表存在滞后情况;三是信息发布程序履行不够规范,流程还需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区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自查制度建设,定期开展网站自查,确保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质效,全面、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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