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4002681145U/2023-44032 成文日期 2023-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2: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162/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仙居县泰和南路1号,邮编:317300,电话:0576-87773825,传真:877933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132条,其中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仙居县税务局子栏目信息公开69条,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网站仙居县局子栏目公开63条,公开事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并逐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要素,期间始终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便民、严谨规范、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申请办结效率,建立完备台账。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主动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并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纳税人查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制度实行逐级审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升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线上通过仙居县人民政府及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网站仙居县税务局子栏目、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平台、征纳沟通平台、网上纳税人学堂等网络渠道实时、逐期推送政策解读内容;线下通过实体纳税人学堂举办专场培训辅导会,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减税降费咨询专线、专岗,指派专人进行政策解答。截至2022年12月31日,依托征纳沟通平台推送消息231条,累计送达261785人次;群内推送消息16条,送达群数649群次;目前线上直播4场,观看4201户次;视频点播14个,访问55966人次。对外实体培训26场,培训7008人次;对外线上培训5场,其中4场线上直播,观看2817户次,涉及企业6225户;另外一场由赵军华局长做客《仙居101阳光热线》进行录播,线上培训总计约7500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评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2022年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尚未审结。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总结我局一年以来的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和信息规范方面仍需改进。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自2022下半年起队伍有了“新鲜血液”,我局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采用师带徒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激发干部工作热情,进一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2.加强监督考核。继续加强日常工作督促,提升考核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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