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5002628408H/2023-44024 成文日期 2023-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0: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县税务局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115号,邮编:324400,电话:0570-788873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按照“源头管理、责任落实、制度保障、督查考核”的原则,实现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等基础信息,按时发布人事任免、政务活动、招标投标等栏目内容,立足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等工作,提高信息发布和政务服务质量。2022年我局在衢州市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38条,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应用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规范依申请公开件的分办、办理、审查和批准等流程,做到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痕迹化。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重要信息发布一律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规范政府信息的分类、审核和公开,实现集约化采集、规范化登记、制度化更新。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反复通读,用好纠错功能,通过管理平台前置审核,坚决杜绝表述错误、错别字、不规范表述等问题,加强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个人隐私信息脱敏处理审核,确保公开个人隐私信息内容脱敏无遗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我局门户网站界面和栏目进行了优化,进一步规范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展示形式和方式,便于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到所需要的政府信息。紧扣税收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围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工作考核方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激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日常审查工作,不定期、全覆盖开展好网站的日常监督审查工作。二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方面。充分利用12366税务热线、511890(我要一拨就灵)咨询热线、浙江省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收集公众诉求,按时保质答复群众留言,为群众答疑解惑。2022年我单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仍需提升。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工作还需深入。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从两个方面着手,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统筹协调人员配备,着重强调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工作内容、操作步骤、更新时效,坚决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网站栏目创新提升,进一步突出税收职能,保障网站主动公开相关栏目更新质量和时效性,加强对政府税收信息的公开和解读工作,为群众做好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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