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52MB1642072P/2023-44038 成文日期 2023-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6226767)。

一、总体情况

长兴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坚持信息公开,实现了对征管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稳定构建和谐良好的征纳关系。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形式为税务网站,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的对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公众参与等栏目进行更新,切实做到让社会各界群众关心、理解、支持、监督税务工作。

(二)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税务机关网站、税务机关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载体,及时更新、真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并按照要求完成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一是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形成了层层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严格审查,规范流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办公室定期督促各股室落实公开工作,并根据最近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发布内容,具体落实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政务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不断优化平台搭建,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局办公室牵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线上”征纳沟通平台等方式以及“线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群众对税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时,采用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根据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公开相关工作的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有待创新。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拓宽公开渠道,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已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严格保密审查,推进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新信息公开方式的探索。不断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渠道、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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