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82MB1615226G/2023-44048 成文日期 2023-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西路325号;邮编:314200;电话:0573-85024148,传真:0573-8502555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想,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扣税收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围绕减税降费重点领域政务信息,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及时公开各类信息。2022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平湖市税务局栏目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条例实施以来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充分发挥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的作用,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同时,明确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统一规范答复格式。我局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行政诉讼情况,办理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职责分工,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确保从源头上把好保密关。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做好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平湖市税务局专栏信息更新维护,提升门户网站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同时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全面加强网络监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保障,采取定期定向、全覆盖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并且注重考核结果在年终评先评优中的运用。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业务网络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公开质效,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形式有待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下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学习力度,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技能;二是完善公开内容,加大税务重点工作领域与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关联紧密的税收政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及时。三是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促进工作联动、提升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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