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81MB16152775/2023-43945 成文日期 2023-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包括6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拱瑞山路16号;邮编:325200;联系电话:0577-658278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统筹部署、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抓好“两个阵地”建设。一方面加强固定公开阵地建设,通过局内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及宣传资料架,第一时间公开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宣传片、公告;另一方面加强网上公开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根据省市局部署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建设,配备专人维护,对官网进行了栏目调整,网站上共涉及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栏目。2022年发布通知公告、税收统计信息、纳税服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136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办理程序,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根据职责范围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全年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组织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指定专人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及时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开展年度清理和报表填报工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开内容全面准确。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核,确保上网信息中无涉密、隐私等不能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坚决落实上级局关于公开事项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瑞安市税务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减税降费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增加公告栏、大屏等公开渠道的信息量,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对于市委市政府和市局政务公开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我局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反馈工作。2022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未产生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公开渠道的融合还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改进措施主要为三方面:一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做好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税收政策以及实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聚焦多方热点,回应社会关切。二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税收宣传、纳税服务等工作,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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