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2MB1615170C/2023-44089 成文日期 2023-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8: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66227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以税收现代化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坚持及时公开,为主动公开提速。贯彻落实省市税务局和鹿城区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部署要求,通过网站及时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鹿城区税务局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上主动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政策及重点领域信息、税务信用信息、税务征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纳税服务信息等政务信息。

(二)坚持规范公开,为主动公开提效。健全完善内部办理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面梳理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执法项目,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执法结果信息。2022年,鹿城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坚持流程跟踪,为主动公开提质。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依托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对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全流程管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对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的重新评估审查,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文件及时公开。

(四)坚持监督管理,为主动公开提能。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学习,将信息公开列入办公室业务培训课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办理上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与当前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不足:一是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有效。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明确各股所职责分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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