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10MB1H427187/2023-25298 成文日期 2023-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1615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杭州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创新主动公开及税务宣传方式,回应社会关切的税务热点及难点问题,推出系列税务宣传系列作品,其中,“探企”系列政策解读视频获得省市局官方微信号播发。2022年,依托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8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程序,优化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核和公职律师参与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022年,我局共受理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起,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依法依规加强审核。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牢固树立保密意识,遵循“谁产生、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实时更新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指南,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发布。创新税收宣传方式,通过图文、短视频等形式宣传各类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持续推出政策宣讲系列作品。

(五)监督保障

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组织保障。定期开展网站检查,对照上级检查下发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公开电话、局长信箱、浙里访等平台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2022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未产生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还可以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形式还需更进一步丰富,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实施以下举措:一是贯彻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跟踪了解掌握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税务行政职能,按要求贯彻落实信息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务实管用、及时准确的信息。二是拓展解读方式。重点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优惠政策,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推出一系列形式新颖、便于接受的政策宣传产品,将政策红利传达到微观主体。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借助局内法制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可用资源为干部提供更加专业的政策理论培训和案例教学课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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