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81002607041G/2023-43994 成文日期 2023-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08 来源:兰溪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287649/index.html)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072/index.html)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395号;邮编:321100;电话:0579-88848050;传真:0579-8884805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局、金华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下兰溪子网站、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大厅公告栏以及“税企钉钉群”“税企微信群”“网络问税”等新媒体延伸平台,积极公开各类税务信息约1679条,涵盖机构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内容。回复金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工单69件。积极主动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8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审查机制。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局内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咨询受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发布与审核实行层层把关、分级管理。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开,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税务门户网站、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持续优化公开内容;二是融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征纳沟通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路径,大力拓宽公开渠道;三是积极开展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推进移动政务建设,依托新媒体,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以实时的绩效数据反映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及时查漏补缺。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此外,我局还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在了解税收政策和涉税信息的同时有效监督税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革的工作要求,较好得反映了部门工作实效和具体工作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围绕税收重点工作,针对改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促进税务工作透明化、提升公众满意度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和更优质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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