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6MB16152343/2023-44005 成文日期 2023-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67137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要求,落实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平阳县税务局稳步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平阳县税务局根据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税收统计等信息,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2022年发布通知公告1条,税收统计信息4条,纳税服务信息0条,行政执法信息78条,自身建设信息0条,公众参与信息1条。

(二)平阳县税务局积极服务群众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平阳县税务局聚焦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与回复,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平阳县税务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2022年,平阳县税务局在省市局和县政府领导下,从严审核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信息公开运转流程,加强内容和格式审查,时刻把关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凡对外公开信息皆经过经办人确认及有关领导复核审批后再公开,杜绝出现泄密事件,杜绝给社会和纳税人缴费人造成不良影响。积极与县政府政务公开科对接,及时、精准更新平阳县重点领域中的涉税信息模块。

(四)平阳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2022年按时按规在省市局网站发布信息,统一扎口管理,严禁局内各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注册政务新媒体账号、未经审核发布涉税信息和以税务人员身份发表个人观点。除网站公开外,线下在各办税服务厅开辟办税服务、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栏目,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仍需严格把关,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拓展和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培育专业的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及回应引导能力,更好更快适应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新任务和新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制作、发布、管理等工作,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持续优化规范流程,做好公开信息发布前置环节审核工作,避免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三是加大力度丰富宣传内容。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围绕税收工作重点热点,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深入整合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矩阵,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到政务公开精准、生动、全方位、多形式。四是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及时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以日常监督为总抓手,落实责任追究为着力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复查考核机制,对不及时改进更新的,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增强税务干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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