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2MB16152933/2023-44255 成文日期 2023-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7: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从以下十个方面报告2022年度区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确保重大法治举措、重大法治手段的统筹部署,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提高全员法治意识的关键,运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法治专题讲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以案释法等创新方式提高干部学法热情,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推动全局上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法治精神贯穿到工作全过程,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全面统筹、精准施策、坚守底线的工作思路,依法依规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抓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加强税费征管协同。强化税收经济分析,全面梳理辖区重点税源与一般税源、查补收入与欠税清理、缓税办理与到期入库、税制改革与政策调整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确保收入走势与经济发展、减税政策相适应,实现组织收入量质并进、量质兼优。

二是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2022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了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助力广大市场主体减负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区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作为全年重大政治任务,根据省市局具体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形成有力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减、免、退、缓政策落地。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凡出台文件先行进行审核,从源头上防范违法文件出台。建立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截至目前未发现与先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2022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积极融入长三角税收征管一体化。按照“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的要求,逐步打破行政区划和要素流通的壁垒,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举措,通过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征管一体化、办税便利化举措、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更高质量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必经程序,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2年,区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合法、公正、规范、透明。日常加强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紧盯问题、压实责任,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建设水平。2022年,区局共落实准予行政许可公示5636条、一般程序处罚公示38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6469条;实施音像记录184条,其中专票增额实地核查118户,税务约谈35户;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户。

二是精确执法严控裁量空间。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长三角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区局常见税务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对照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计算要求进行规范执法,避免“同事不同罚”。同时,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方式,杜绝随意执法、任意执法、任性执法。

三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长三角“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于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依法不予处罚,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的机会,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进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聚焦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试点工作任务,结合日常征管情况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协助欠税企业合理制定还款计划及时清偿欠税。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税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系列文件要求,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提前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区局防范化解本地区重大风险责任。建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加强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开展应急方案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处置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2022年,区局办税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等方面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二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值班制度》要求,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求值班人员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值班岗位,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联络畅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向局领导进行报告,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三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与区内主流媒体及社交平台加强沟通协调,高效协调处置相关负面舆情。开展舆情应对处置专题教育、个人自媒体自查、涉税中介自媒体情况摸排等工作,靠前行动,主动作为,梳理涉税舆情风险点,强化舆情管理和网络安全教育。2022年,及时化解网络舆情10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持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规程,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信访事项做到及时处理、快速反映。面对信访数量逐年上升的情况,建立健全信访风险研判机制,由局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信访工作例会,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及重大改革事件,对管理一线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重点信访事项进行预先研判,提前做好预防处理方案。2022年,区局共受理信访办件1286件,信访按时反馈率、办结率均达100%。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增强依法应诉观念,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指派专业人员参与应诉,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将税务行政争议化解程序前移,尽力将涉税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2022年,区局共有2件行政复议案件和2件行政诉讼案件,均妥善处理完成。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程序,将各项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税务公开水平。2022年,按规定办结依申请信息公开4件。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意见箱、12366、12345市长热线及网络信访举报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

三是深化纪税协作配合。深入推进“五联”纪税协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业务互助,联合检查协同监督,执纪审查指导协作的双向交流,2022年全年共开展纪税协作7次,向区纪委监委报告专项工作4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进行税费征缴协作创新试点。参加省局税费征缴协作揭榜挂帅项目,作为挂帅单位,携手联合揭榜单位,在省市局法规处的大力指导下,结合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一体推进“四精”新体系建设为引领,勾勒出执法、服务、监管三个层次,排查其中的执法交叉点、信息不畅点、监管薄弱点,以部门间互通有无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推动司法协同、信息共享、部门协作税收共治机制化、常态化。

二是参加“信用+风险”创新项目。结合基层工作经验,找准“精准监管”七寸,突出“数字驱动”指示,完成退税应用、智能注销和招引新办场景业务需求编写工作。2022年,区局作为“信用+风险”注销试运行单位,通过“浙江版”受理注销税务登记业务共计656笔,运行期间暂未出现阻断情况。同时,对该模块中100个监控指标予以优化完善,并针对试运行情况中岗位设置、指标设置、流程设置及模块优化方面提出四条完善建议,为注销模块正式上线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三是着力打造纳税服务新体系。积极响应市政府打造“15分钟办事圈”,结合上城特点打造“智税中心”、“山南智税管家”、“小营街道税收共治微厅”,依托集中处理机制、屏对屏技术、智慧办税舱等智能设备,构造了以办税大厅为主体,集中处理中心与下沉式办税点为两翼的新纳服体系,实现了线上办为主、线下就近办为辅、大厅办为兜底的新局面。

四是推动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区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宽线上办税渠道,助力企业“零上门”“零等待”完成存量房产转移全程不见面线上办理,率先实现杭州市企业间不动产交易全流程网办的“零突破”;严格落实“一窗指引”业务办理要求,对于不动产登记税收“一件事”各类事项,积极推进传统联办向“一人一窗”深度集成模式改造,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的“一窗办理、同窗办结”。2022年,区局“一窗”模式业务受理量达2.73万件,已成为全市不动产交易“一窗”比例化最高的区局。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议事规则,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现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2022年,共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审议全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五大主要任务,学习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文件内容和法律法规。

二是健全领导学法用法机制。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法治大讲堂、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把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法纪相关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和日常学习内容,体现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全员培训之中,持续激发领导干部和税务干部明纪守法、学法用法的内生自觉。

二、下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

2022年,区局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成效,法治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2023年,区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抓住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一)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立足税收本职工作,切实在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提质增效,进一步筑牢税收法治基础,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职能。

(二)进一步落实深改意见

持续加大对深改意见的全方位学习,自觉将落实深改意见与做好当前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意见》精神及上级税务机关的工作部署,对标对表保质保量做好各项任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和精诚共治,力争各项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在上城落地、生根、结果。

(三)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

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成绩斐然,新的一年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时准确落实各项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减、免、降、缓、退、抵全面到位,让减税红利进一步释放,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同时,将定期开展政策效应跟踪分析,及时做好政策落实督查和“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动“三项制度”、“首违不罚”、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向纵深落实,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提升执法各环节规范性。以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和不断提升执法精确度为主攻点,推动“精确执法”与“精细服务”深度融合,着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五)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

对内,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法治教育,不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运用公职律师谈税法、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干部学法热情;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完善公职律师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团队化运作,发掘培养优秀团队,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品项目。对外,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和社会大众需求热点,利用当前流行的大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提升普法工作的宣传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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