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02MB16151979/2023-43979 成文日期 2023-01-2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4: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会议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工作主线,勇担使命、砥砺前行,狠抓落实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党委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认真开展学习,准确把握其核心内涵,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特别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税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瞄准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依法决策,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履职,有效防范化解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局党委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坚持系统观念,采取“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的方式点面结合,将重点任务细化并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全面指导、协调、推动、督促区税务系统落实《意见》改革任务,协调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细化《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充分认识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大意义,全力推动税收征管改革落地见效,确保我区税收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走在前列。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四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2年区局共组织收入244.75亿元,同比增长8.35%。其中税收收入144.1亿元,同比增长8.21%(剔除留抵退税影响增长15.2%),社会保险基金54.09亿元,非税收入46.29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8.57亿元,为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2022年共上报税收分析5篇,专报10篇,获得区委区政府及市局领导肯定性批示16次,为地方党委政府贡献“税务智慧”。

(二)精准落实减税降费。“红船税务智囊团”结合政策热点开展宣讲3次,共覆盖纳税人5000余人次,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2022年,区局通过缓税、减免税、降费率等形式惠企27.09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19.59亿元,“六税两费”政策优惠1.46亿元,其他税收优惠6.04亿元,为企业发展赋能添力。助企纾困举措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新闻》报道点赞。

(三)强化税费协同管理。扎实做好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征收工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率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办结率均达到100%。根据省局“揭榜挂帅”榜单,区局揭榜两项试点工作(税电指数模型、“双支柱”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深化数字管税工程建设,电子专票在全区新办纳税人中的推行比例达到99.4%。依托镇、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积极融入地方整体智治。

(四)优化办税服务体验。成立“南湖税务问办协同处理中心”,全面部署“云办税”,构建“非接触式”办税模式下纳税人需求“一键反馈机制”,2022年累计接听咨询电话4.7万余个。与区工商联联合举办宣讲会,共解决企业疑难和诉求12个。全面落实“三员”工作机制,建立17个服务网格,共实地走访企业3816户。成立“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税费服务站”,2022年以来共有12名在校大学生成功注册成为税收志愿者,协助税务干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三、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法、用法,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在加强自身依法行政能力的同时,也为下属和家人做好表率,随时敲响法纪警钟,自觉维护党员领导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出的一份力量。我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点事项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法治学习。多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在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均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策。三是切实履职到位。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将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法治学习,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形成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认真落实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推行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并在政府网站对权力清单进行公示。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认真学习贯彻税务总局新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市局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2022年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一)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制定区局《疑点数据核查工作方案》,对疑点数据实施统筹管理。强化税收执法风险防范,2022年内控疑点数据核查共推送9批次,涉及疑点数据69条,发现问题20个,疑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强化案头审核,组织开展留抵退税专项督察,共退增值税1.49万元,补缴增值税89.74万元。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之模拟法庭”“退役军人税宣进商场”“普法集市进乡村”等专项活动,推动普法教育深入基层、惠及全民。

(二)落实网格化内控工作。根据网格化内控监督平台工作要求按季度开展网上巡检、内外联动等网格化内控平台相关工作,同时强化内控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每季度开展风控联动,形成内外部风险防控的协同效应。做好对内控平台内日常预警过错监控管理工作。对经常出现的过错考核指标分析产生原因,制定过错预防及整改办法,对过错预警及时提醒协助主责部门立整立改,避免执法过错固化。

(三)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新任公务员参与总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工作水平,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公示,让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依托数字人事和绩效考评,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促进税务人员树立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层骨干重点学、全体干部普遍学的常态化学法机制,深化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全面开展会前学法,加强全体干部税收法治学习,不断提升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

2022年,区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执法人员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流程不严格、文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还存在。

六、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提升思想认识,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法律优先的原则,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挖掘执法督审工作人才,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过错整改引导,提升税务人员执法水平。特别是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年度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或联合培训。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税务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协力作用,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妥善做好各项执法工作。

(二)规范“三项制度”,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法律优先原则,依托内控信息化平台,强化内部风险防范。转变执法观念,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理念,推动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强化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优化债权申报工作,探索建立税务和法院破产联办机制。

(三)开展执法督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依托总局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加强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高税务干部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思想认识。充分运用平台,落实执法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促进整改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执法质量评价。在责任追究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发展方向和基层实际的正向激励措施,鼓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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